本報訊(特約通訊員 胡樂彪 通訊員 董洋)日前,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經過審查,決定批準《棗莊市中小學校幼兒園周邊環境管理條例》,并將于2026年1月1日正式頒布實施。
《條例》共有六章、四十三條,堅持以解決校園周邊存在的現實困難問題為導向,兼具考慮社會發展變化對校園周邊環境的影響和沖擊,既把握現實性,又突出前瞻性,充分聚焦校園周邊的“安全環境”“市容環境”和“人文環境”三大領域,直面群眾關切、精準靶向定策,力求“接地氣、真可行、管長遠”。
《條例》首次明確“學校門口二百米范圍內禁止違規擺攤設點”“學校周邊二百米范圍內不得設置臺球室”等;將實踐中行之有效的“護學崗”“高峰勤務”制度寫入《條例》,使其從臨時性措施轉變為常態化、法治化的長效機制。同時,規定“學校周邊一千米范圍內,不得新建傳染病醫院、殯儀館、垃圾填埋場等”,從規劃源頭上規避潛在風險。
《條例》的頒布實施,不僅是對棗莊市中小學校幼兒園周邊環境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規范化推進,而且也是對校園周邊環境管理工作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嘗試,對于推動建立校園周邊治理“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綜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切實提升校園周邊環境管理的依法治理水平,起到重要的促進作用。
《中國教育報》2025年12月06日 第03版
作者:特約通訊員 胡樂彪 通訊員 董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