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玉林公安交管部門
也查獲多名酒駕醉駕者
被查的人理由繁多
有說隔夜應該沒事的
有說高速應該沒交警查車的
更有說孩子生病心情不好的
唯獨沒有說擔心不安全的
這表明提升公眾交通安全觀念
任重道遠
“我以為隔一晚就沒事了”
11月26日10時許,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隊民警在廣昆高速玉林北收費站查獲黃某酒后駕駛機動車,其體內酒精含量為41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黃某說昨晚喝了酒,以為隔了一晚酒精應該代謝了,沒想到剛出收費站就被查獲。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黃某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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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生病心情不好喝點酒”
11月26日晚,玉林市公安局交管支隊直屬一大隊民警在市婦幼保健院門前路段查獲一名男子何某酒后駕駛兩輪電動摩托車,其體內酒精含量為30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面對執勤民警的處罰,何某稱,孩子發燒住院,心里堵得慌就喝了幾杯,希望交警諒解。交警:孩子生病也不能罔顧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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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高速上沒交警查車”
11月2日9時26分許,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隊在玉林南收費站查獲一起飲酒后駕車欲上高速公路的違法行為,駕駛人鐘某某被檢測出體內酒精含量為47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他后悔自己心存僥幸的心理,以為高速公路沒交警查車,結果還是被交警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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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駕危害及處罰
什么是酒駕、醉駕?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吸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中規定:①飲酒駕車(酒駕)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②醉酒駕車(醉駕)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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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的危害
01
視覺障礙。在正常狀態下,人的外圍視界可達180度,如果酒精含量超過0.08%,駕駛員的視野就會縮小。在這種情況下,人已不具備駕駛能力。
02
運動反射神經遲鈍。如果車速為120km/h,慢了1秒,車子就已經跑了33米,必然會產生嚴重后果。
03
觸覺能力降低。飲酒后駕車,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腳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04
疲勞。飲酒后易困倦,表現為駕車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行為。
酒醉駕面臨的處罰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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