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娛樂圈的小伙伴們,今天要給大家帶來一個超級反轉的大瓜!就在最近,我們熟悉的女神 想當初,張柏芝憑借《喜劇之王》中清純可人的 "柳飄飄" 一角紅遍亞洲,成為了無數觀眾心中的女神。后來她經歷了婚姻的變故,獨自撫養孩子,本以為已經淡出娛樂圈過上了平靜的生活,沒想到卻因為一場陳年舊賬再次成為了媒體關注的焦點。 說起張柏芝,相信大家都不陌生。這位曾經憑借《喜劇之王》中 "柳飄飄" 一角紅遍亞洲的女神,經歷了人生的起起落落,如今已經是三個孩子的媽媽了。本以為她已經淡出娛樂圈,過上了低調的生活,沒想到一紙訴狀突然將她推回了風口浪尖。 控告她的人名叫余毓興,據說是什么電影投資人,一上來就氣勢洶洶,索賠金額超過千萬,言辭激烈得好像志在必得一樣。但事情的發展卻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沒過多久,這位原告就被網友們翻出了各種舊賬,越扒越有料,最后弄得自己難以收場。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精彩的故事。 事情要從張柏芝和謝霆鋒離婚后說起。當時張柏芝開始獨自撫養兩個兒子,生活壓力可想而知。她需要一筆資金來支付位于香港世紀大廈的一處房產尾款,金額高達 4000 萬元港幣。那時候她已經淡出影視圈一段時間了,接不到高片酬的工作,經濟上確實面臨著不小的壓力。 就在這個時候,余毓興出現了。據張柏芝陳述,2011 年之前她根本不認識余毓興,也沒有主動提出讓他擔任自己的經紀人。真正與余毓興接觸的是她的長期助手周靜儀(Emily)。Emily 當時向余毓興詢問是否有辦法讓張柏芝盡快獲得 4000 萬元,余毓興提出可以簽訂電影合約,以預付片酬的形式支付這筆錢。 隨后,一份以 "新亞洲娛樂聯盟集團有限公司" 為甲方的合約被簽署了。這份合約的內容相當苛刻,要求張柏芝在未來幾年內拍攝四部指定電影,而公司則提前支付 4000 萬元港幣作為片酬。對于當時急需用錢的張柏芝來說,這似乎是一個解燃眉之急的好辦法。到了 2012 年,雙方又簽訂了第二份合約,約定再拍兩部電影,預付 276 萬元。這樣算下來,張柏芝總共拿到了 4276 萬元的預付款。 但是這里有個關鍵問題,這些合約都是與公司簽訂的,而不是與余毓興個人簽訂的。這一點在后來的法律糾紛中變得非常重要。畢竟,公司和個人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法律主體,責任承擔方式也完全不同。 張柏芝承認收到了這兩筆款項,并用于支付房款。但她強調,簽約對象是公司,不是余毓興個人。而更重要的是,該公司在 2013 年已經清盤,法律主體不復存在。因此,她認為合約義務隨著公司的解散而終止了。 但余毓興的說法卻完全不同。他聲稱自己與張柏芝的父親是多年好友,張柏芝還曾經稱呼他為 "契爺"(干爹),并主動請求他做經紀人。他還表示,張柏芝當時急需用錢,自己三天內就完成了 4000 萬元的轉賬。 然而,張柏芝在法庭上否認了這些說法。她說自己從未叫余毓興 "契爺",也不清楚父親是否認識他。她指出,很多圈內人都自稱與她父親熟識,這并不能證明什么。她承認自己當時確實缺錢,但并未因此接受不合理的條件。而她之所以同意合作,是因為 Emily 告訴她這是可行的方案,而不是因為余毓興的 "善意"。 更關鍵的是,張柏芝指出那份所謂的 "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 存在問題。合約上沒有她的指模,簽名也非本人所簽。她提交了筆跡鑒定申請,質疑文件的真實性。此外,她還提到,在合作期間,余毓興曾替她接洽內地綜藝節目《女神的新衣》,告訴她因形象受損只能拿到 700 萬元報酬。后來她在公司文件中發現,節目組實際報價可能高達 1500 萬元。最終她沒有錄制該檔節目,這件事也讓她對余毓興的信任徹底崩塌。 直到 2014 年,張柏芝通過律師正式發函,通知余毓興終止一切合作。原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了,沒想到余毓興并未因合作終止而罷休。2020 年,他首次將張柏芝告上法庭,指控她未按約拍攝影片,要求返還片酬并賠償損失。張柏芝回應稱合約無效,且內容不實,此事當時并未發酵,余毓興也暫時停止了行動。 到了 2024 年,余毓興突然發布了一首名為《以犬之名》的歌曲,在宣傳中暗示張柏芝像狗一樣騙取信任后背信棄義。這種人身攻擊的行為立刻引起了軒然大波,張柏芝工作室隨即發表聲明,稱相關言論 "嚴重不實"。 隨后余毓興繼續推進法律程序,并在今年 11 月再次提起訴訟,索賠金額 1276 萬元。12 月 5 日,張柏芝身穿黑色正裝,由多名工作人員陪同,現身香港高等法院。全程她未接受采訪,快步進入法庭。這是她第三次因同一糾紛出庭,前兩次庭審中,她均未親自到場,由律師代表。此次因需本人提供證據及說明情況,她不得不親自出席。 在庭上,張柏芝詳細說明了與余毓興合作的始末,并再次否認簽署過所謂 8 年期的獨家經紀合約。她強調,自 2013 年公司清盤后,她所有工作均由 Emily 接洽,從未通過余毓興安排任何事務。她也從未隱瞞收入,因為根本不存在需要向余毓興分成的法律關系。 在庭上張柏芝還透露了一個令人意外的細節:自己有 "數字恐懼癥"。她無法處理涉及數字的日常事務,如繳費、記賬、設置密碼等,全部依賴 Emily 協助。三個孩子的學費、生活開支、行程安排也由 Emily 管理。她只關心工作的三項內容:報酬金額、工作日期和時長。 這種高度依賴關系解釋了為何她對財務細節不夠敏感,也說明她不太可能主動策劃復雜的違約行為。相反,她更傾向于信任身邊長期合作的人。Emily 自她離開 "中國星" 公司后便一直跟隨,兩人從未簽訂正式經紀合約,僅憑口頭約定和相互信任維持合作關系。張柏芝稱:"我們可以共患難。" 這種樸素的合作模式,與余毓興所描述的 "精心算計" 形成了鮮明對比。 與此同時,余毓興的行為也開始受到質疑。他在多次采訪中以 "恩人" 自居,聲稱若非自己出手相助,張柏芝當年可能無法渡過難關。但他無法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張柏芝主動求助或承諾履行 6 年 6 部電影的拍攝計劃。 更令人困惑的是,如果張柏芝真的違約多年,為何他直到 2020 年才首次起訴?中間近 7 年時間,他既未催促履約,也未采取法律行動。這種延遲不符合常理,除非,他原本并不打算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而是等待合適的時機發起輿論攻擊。 隨著事件持續發酵,網友們開始調查余毓興的背景。過去,他確實擔任過 AEG 新亞洲娛樂集團總裁,代理過鄭伊健、林心如、陳喬恩等藝人,也投資過《笑傲江湖》、《新龍門客棧》等影視項目。但近年來,他的事業明顯下滑。 有爆料稱,余毓興早年在浙江嘉興從事房地產投資,收錢后失聯,至今未歸還投資人款項。2014 年,他曾被指偽造張柏芝的公章,擅自以經紀人名義對外簽約。隨后又在內地創辦的公司突然關閉,帶走數千萬元資金,導致員工和合作方蒙受損失。這些信息雖未經司法確認,但在社交媒體上傳播,已經嚴重損害了余毓興的公眾形象。 相比之下,張柏芝近年的生活狀態相對穩定,育有三個兒子,小兒子張禮承今年 7 歲,生父身份未公開。如今她通過參加綜藝節目、品牌活動維持收入,也偶爾在社交平臺分享家庭生活。2020 年,她以約 1.4 億港元賣出世紀大廈的房產,賬面獲利約 1200 萬。前幾日,張柏芝還低調向香港保良局捐款 100 萬港元,用于大埔火災救援。 這些行為都說明,她已經逐步重建生活秩序,并承擔起母親與公眾人物的責任。反觀余毓興,他的多次公開言論顯得情緒化。他稱張柏芝下跪求他幫忙,又稱她 "像狗一樣忠誠后背叛",這些說法既無證據,也違背基本尊重。 在法律程序之外進行人身攻擊,不僅無助于案件審理,反而暴露他想通過輿論施壓的意圖。然而,網絡時代的信息傳播具有雙向性,當他試圖用舊事抹黑張柏芝時,自己的過往也被逐一翻出。 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余毓興本希望通過法律手段追回損失,卻因策略失當和過往問題被公眾審視。張柏芝雖身處風波,但她的坦誠與行動,反而獲得了更多理解。真相如何,終將由法庭裁決。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在娛樂圈這個大染缸里,每個人都可能遇到各種各樣的挑戰和困難。但只要保持初心,堅持做正確的事情,最終都會得到公正的對待。同時也提醒我們,在網絡時代,信息傳播的速度很快,任何試圖通過不正當手段傷害他人的行為,最終都可能反噬到自己身上。 最后,讓我們一起祝福張柏芝能夠早日擺脫這場官司的困擾,繼續過著幸福的生活。也希望娛樂圈能夠少一些這樣的糾紛,多一些正能量的故事。畢竟,我們更愿意看到明星們在舞臺上發光發熱,而不是在法庭上互相指責。 看完這個故事,你有什么感想呢?是覺得張柏芝太冤枉了,還是覺得余毓興的行為太過分了?歡迎在評論區留言分享你的看法!![]()
![]()
![]()
![]()
![]()
![]()
![]()
![]()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