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梅林”品牌榨菜肉絲罐頭因殘留獸藥超標被香港、澳門通報。
12月5日,澳門市政署公告稱,該批榨菜肉絲罐頭為經香港分拆至澳門,檢出過量殘留獸藥磺胺二甲嘧啶。兩天后,12月7日,香港食環署公告稱,得悉澳門發出通告,香港食環署隨即跟進事件,經銷商已按指示停售及下架受影響批次產品,并展開回收。
梅林為中華老字號品牌,南都灣財社記者了解到,目前,光明肉業和中糧集團均有運營梅林品牌。針對此事,12月8日,光明肉業回應南都灣財社記者稱,涉事產品非旗下上海梅林品牌,為中糧梅林;中糧梅林客服向南都灣財社記者表示,將把此事反饋至負責港澳市場的同事,截至發稿前記者未得到更多回應。
澳門通報一批梅林產品殘留獸藥超標
香港通報稱經銷商已停售下架受影響批次產品
根據澳門市政署12月5日發布的公告,市政署于入口檢驗檢疫層面,在一批經香港分拆至澳門的榨菜肉絲罐頭食品樣本中,檢出過量殘留獸藥磺胺二甲嘧啶,涉事產品沒有流入市面。
涉事產品名稱為“梅林牌"榨菜肉絲,保質期至2028年4月7日,加工廠編號為5000/01011,凈重240克,該樣本被檢出磺胺二甲嘧啶含量為204μg/kg,超出澳門《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的規定。
而根據我國《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磺胺類藥物殘留總量在所有食品動物(產蛋期禁用)中最大限量為100μg/kg。
澳門市政署發布的圖片顯示,該梅林產品為中糧工業食品進出口有限公司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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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產品。圖源澳門市政署
澳門市政署稱高度關注事件,已即時暫緩涉事產品的進口申請,并已通報香港有關部門。同時,呼吁若持有涉事產品的業界及市民應立即停止出售及食用。
澳門市政署表示,磺胺二甲嘧啶是一種磺胺類抗菌藥,在養殖業中應用廣泛,長期攝入過量的磺胺類藥物,可能會造成人體過敏反應、泌尿系統損害等。就涉事樣本檢出的磺胺二甲嘧啶含量分析,在正常食用情況下,一般不會對市民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12月7日,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發布公告稱,得悉澳門發出通告,指上述產品被檢出含過量磺胺二甲嘧啶。香港食環署隨即跟進事件,初步調查發現涉事經銷商曾進口受影響批次產品到本港。
香港食環署表示經銷商為昌暉有限公司,并表示,該經銷商已按指示將受影響批次產品停售及下架,并展開回收。
香港食環署稱,按相關當局在有關樣本檢出的獸藥殘余含量,偶爾進食不會對健康構成不良影響。然而,長期食用或會造成人體過敏反應和泌尿系統損害。
該局呼吁市民如曾購買受影響批次產品,應停止食用。業界亦應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有關產品。該局表示,會繼續跟進事件和采取適當行動。調查仍然繼續。
光明肉業稱非旗下上海梅林產品
中糧梅林稱將反饋此事
12月8日,光明肉業(600073.SH)董秘向南都灣財社記者表示,公司沒有榨菜肉絲罐頭這類產品,從澳門市政署發布的圖片來看,涉事產品并非光明肉業旗下的上海梅林,而是中糧梅林,“國內有兩個梅林品牌,是完全不同的,為兩家公司運營,產品也不一樣。之所以都叫‘梅林’,是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因為上海梅林做午餐肉罐頭要出口,當時缺乏出口資質,所以授權給中糧集團做罐頭出口業務,后來沒有完全收回梅林這個品牌,因此中糧也有經營梅林這一品牌”。
同日,中糧梅林客服向南都灣財社記者表示,將把此事反饋至負責港澳市場的同事,截至發稿前記者未得到更多回應。
據商務部老字號數字博物館官網信息,梅林品牌創立于1930年,2011年被認定為中華老字號。南都灣財社記者了解到,目前,光明肉業和中糧集團均有運營梅林品牌,其中光明肉業運營的品牌為“上海梅林”,中糧集團運營的為“中糧梅林”。
中糧梅林官方公眾號顯示,中糧集團是中國罐頭出口業務的開拓者,包括“梅林”商標在內的罐頭品牌由中糧集團統一對外出口使用。2010年開始,中糧集團“梅林”品牌肉類罐頭進入國內市場的銷售。
光明肉業隸屬于光明食品集團,旗下擁有梅林、冠生園、大白兔、正廣和、華佗、佛手六個中華老字號。2024年6月,光明肉業將證券簡稱從“上海梅林”更改至“光明肉業”,據2025年中期財報,光明肉業旗下的上海梅林食品有限公司上半年營收額達1.91億元,凈利潤1492.5萬元。
采寫:南都灣財社記者 馮家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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