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鄰居的噪音,能把人逼到啥地步?北京的張先生就遭遇了這糟心情況,一忍就是好幾年,最后愣是鬧上了法院,還好總算拿到了賠償!
先說說張先生的苦日子哈。從2016年開始,樓上陳先生家的噪音就沒斷過:一會兒是桌椅“吱呀”推拉的聲兒,一會兒是東西“哐當”碰撞的響兒,更讓人崩潰的是,還有孩子打球的“砰砰”聲!你想想,本來想下班回家歇會兒,或者周末想睡個懶覺,結果樓上“熱鬧”不停,這日子能好受嗎?張先生說,長期被這么吵,他連正常居住都成了難題,休息不好,心情也跟著糟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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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張先生還想著鄰里之間互相體諒,就好好跟陳先生溝通。陳先生也確實做了點調整,比如給桌椅裝了毛氈腳墊,把金屬椅子換成木質的。可提到孩子打球的噪音,陳先生總說“就是孩子正常活動”,之后再反映,就沒啥下文了。一來二去,倆人的矛盾越來越深,張先生實在沒辦法,只能拿起法律武器維權,要求陳先生書面道歉,還索賠1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因為噪音產生的醫藥費、租房和住酒店的費用。
到了法院,陳先生可不認賬了。他說自己已經做了降噪措施,孩子在家運動也都是在不影響晚上休息的時間,而且張先生拿不出證據證明噪音超了國家標準,覺得對方的索賠沒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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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法院是咋判的呢?法官說了,鄰里之間是相鄰關系,得講“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這可是《民法典》里明明白白寫的!關鍵就看陳先生家的噪音,是不是超出了日常生活的合理范圍。從倆人的溝通記錄、微信群聊天內容能看出來,陳先生自己也承認過,家里運動產生的噪音影響到鄰居了,而且這運動還不是偶爾一次,是經常發生的。
這里小編得跟大家科普下哈,法官判斷噪音合不合理,主要看三點:首先是行為種類,住宅是用來住的,不是運動場館啊!像拍籃球、踢足球、跳繩這種大幅度運動,根本不適合在樓里做,鄰居沒義務忍這個;然后是行為強度,偶爾掉個東西、挪下椅子很正常,但要是聲音特別大,或者頻繁挪椅子、穿高跟鞋在屋里走個不停,那也不行;最后是時間,白天大家活動多,環境音也大,對噪音的容忍度能高點兒,但晚上得保證休息,可不能瞎折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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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啊,陳先生家頻繁運動產生噪音,明顯超出了合理范圍。最終法院結合證據,判陳先生賠償張先生3000元,雙方也都沒上訴,這判決現在已經生效了。
其實咱們生活里,鄰里間因為噪音鬧矛盾的事兒真不少見。小編想跟大家說,“遠親不如近鄰”,想要住得舒心,就得互相體諒。要是真遇到噪音困擾,先好好溝通,不行找物業、居委會調解,再不行就像張先生這樣,收集好證據(比如錄下噪音、保存溝通記錄)去起訴,別自己憋著委屈。畢竟,安寧的居住環境,得靠大家一起維護不是?你們有沒有遇到過類似的噪音問題?都是咋解決的?評論區聊聊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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