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廣東汕頭一餐館在門口張貼歧視外賣員的告示引發爭議。6日,記者多次撥打該餐館電話,均提示已關機。記者從澄海區市監局獲悉,事發后市監部門已介入處理。據澄海電視臺消息,涉事店員已被警方行政拘留,餐館已暫停營業,涉事店員及管理方均已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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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與外賣員勿進”,不由讓人想起近代上海租界公園那塊“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告示牌。
廚房作為餐館工作重地,不能任由外人自由進入,餐館限制外賣員直接進入廚房有其合理性。
但是,“狗與外賣員勿進”,這樣的言辭非常不當,直接踐踏了外賣員群體的人格,侮辱了外賣員職業尊嚴,嚴重傷害了外賣員群體的感情,引起外賣員強烈不滿,更在客觀上擾亂了社會秩序。
從法律角度說,當事餐館及其當事店員公開道歉是承擔民事責任的必要方式,當事店員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實屬咎由自取,一點也不冤。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其實,店鋪張貼“狗與外賣員勿進”這類告示標語并非孤例,而是時有發生。
今年5月24日,廣西北海市銀海區一家連鎖超市在門口懸掛了一個“不要進去,門口等,騎手與狗禁止入內”的紙牌,北海多名騎手來到該超市討說法。該超市于當晚發布了一份《道歉聲明》文件,稱將嚴肅處理涉事員工,并加強培訓與管理。
職業只是分工不同,沒有高低貴賤之分,是眾所周知的基本常識。外賣員作為“城市擺渡人”,在風雨無阻中撐起了市民的便利生活,已經成為維系現代城市便捷生活
高效運轉不可或缺的群體,值得我們尊重。
實際上,超市員工、餐館店員,跟外賣員一樣,同為奮斗在社會底層的“打工人”,都是用苦力討生活的“牛馬”,本應屬于相互關照、相互幫忙、相互共情的群體。
然而,一些超市員工、小區保安、餐館店員卻“相煎何太急”,動輒將“狗與外賣員勿進”的羞辱強加在外賣員身上,一次又一次上演“底層相輕”的社會悲劇。
從表面上看,是對外賣員的排斥和職業歧視,暴露“職業優越感”的扭曲心態,對外賣員存有職業偏見。但從深層次看,實為服務行業內部矛盾轉移的結果。
一些外賣員在餐廳內大聲催促甚至直接闖進廚房,確實給餐館正常運營和廚房工作帶來困擾。但外賣員這么做,主要是為了趕時間。
究其根源,外賣平臺不科學、不合理的機制,餐廳出餐延誤、顧客差評等壓力全部轉嫁于外賣員身上,逼得求快的外賣員與其他求安全的底層“打工人”產生矛盾,發生沖突。
事實上,外賣員與餐飲從業者之間是共生共榮的關系,“狗與外賣員勿進”這種“牛馬”“相煎何太急”的悲劇當休矣。
這既要依法懲罰張貼“狗與外賣員勿進”這類告示不法行為,引導不同職業群體之間相互理解、彼此支持,更重要的是外賣平臺要負起主體責任,與政府部門、社區、商家、小區一道,優化考核機制,從源頭化解矛盾,減少底層“打工人”之間的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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