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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語|文
賓曰語云|出品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今天(2025年12月9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罪犯白天輝執行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確認:2014年至2018年,被告人白天輝利用擔任華融(香港)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業務拓展三部負責人、總經理、投資銀行部董事總經理,中國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資本運營總監、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在項目收購和企業融資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08億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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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輝(圖片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2025年12月9日,白天輝的生命走向終結。這位曾掌握百億資金流轉的金融大佬,最終因非法收受11.08億元的財物而被執行死刑。他再也見不到明天的太陽,再也呼吸不到自由的空氣。
白天輝的墮落軌跡令人瞠目。從華融香港公司的重要職位出發,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項目收購和企業融資方面的利益,五年間竟收受超過十一億元的賄賂。數字之巨,遠超普通人的想象。
這十一億元背后,是多少被扭曲的市場規則,多少被侵占的公共資源,又是多少普通民眾辛勤勞動價值的異化?這個天文數字,讓我們看到的不僅是一個人的貪婪,更是一種制度的漏洞和價值觀的崩塌。
《道德經》有言,“圣人不積,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老子在兩千多年前就洞見了積聚之害與分享之益。真正的智者不會無度地囤積財富,而是懂得在服務他人中實現自身價值,在給予中收獲更多。
白天輝恰恰走了相反的道路。他忘記了,那些通過權力攫取的財富,逾越法律邊界獲取的利益,終將把自己拖向不歸之路。
中國傳統文化中,從《左傳》里的“多行不義必自斃”,到民諺里的“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都在訴說著同一個道理,超越合理界限的欲望終將致人毀滅。
然而,令人深思的是,為什么這些警訓穿越千年,卻總有人視而不見?為什么在法治日趨完善的今天,仍然有人鋌而走險,將手伸向不該觸碰的高壓線?
白天輝所處的金融領域,資金流動巨大,權力尋租空間也大,極易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但這不能成為開脫的理由。
同樣的環境下,仍有無數從業者堅守職業操守,不為巨額誘惑所動。差別在于內心的那桿秤,是相信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還是僥幸地認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從一審到終審,從死刑判決到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白天輝案的法律程序嚴謹而清晰。這體現的不僅是司法對腐敗零容忍的態度,更是對“不論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承諾的踐行。
當白天輝在臨刑前與近親屬會見時,那場景想必充滿了悔恨與悲痛。可惜的是,這種覺悟來得太遲,代價太過沉重。“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多少人為了短暫的物質堆積,賠上了整個的人生。他們或許以為財富能夠買來一切,卻忘記了有些東西一旦失去就永不復返。自由、尊嚴、家庭的完整,還有作為社會一員的基本良知。
當他們在權錢交易中狂歡時,實際上已經在精神上宣判了自己的死刑。太陽每天照常升起,公正和希望也從未遠離,但那些被貪欲蒙蔽雙眼的人,卻自己選擇了走向黑暗與深淵。
白天輝案再次表明,無論腐敗行為如何隱蔽、數額如何巨大、手段如何高明,最終都難逃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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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警示所有掌握公權力和資源分配權的人,權力是責任,不是私產;是服務,不是特權。真正的幸福和滿足,從不來自物質的無限堆積,而是源于內心的坦蕩,精神的自由和對社會的貢獻。
在白天輝伏法的背后,我們也應看到制度建設的不斷完善。近年來,從監督機制的強化到金融領域的專項整治,從國際追逃追贓到不能腐的制度籠子越扎越牢,中國反腐敗的網越織越密。
這不是一時的風暴,而是常態化的治理;不是選擇性執法,而是全方位的覆蓋。每一個“白天輝”的倒下,都是在為這個國家的政治生態清除毒瘤,為市場經濟的發展掃清障礙。
然而,制度的完善終究需要個體內心的呼應。法律可以劃定行為的邊界,卻無法直接塑造人的價值觀。這就需要從教育入手,從文化浸潤,讓“圣人不積”的智慧,“手莫伸”的警示,內化為每個公民特別是公職人員的自覺意識。
只有當人們真正理解,那些不義之財不過是過眼云煙,而用干凈的雙手擁抱明天的太陽才是無價之寶時,類似的案例才可能減少。
白天輝的生命定格在了2025年12月9日,但他留下的教訓應警鐘長鳴。
明天的太陽依舊會升起,照耀著守法盡責者前行的道路,也照見那些選擇黑暗者的末路。
白天輝見不到這太陽了,但他的案例如同晨鐘,在每個黎明敲響: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心莫貪,貪心必自斃。在這個意義上,對他的依法嚴懲,不僅是對一個犯罪個體的制裁,更是對法治精神的捍衛,對公平正義的堅守,對“多行不義必自斃”的驗證。
這,或許才是白天輝案留給社會最寶貴的啟示。(作者:賓語)
來源| 賓曰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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