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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晚,一份《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關于對張水華的處理決定》的內部通報在網上傳開。“處理決定”顯示,張水華存在違規兼職取酬、以虛假理由獲得調休的行為,相關做法違反協定,被醫院警告處分6個月,并不能參與2025年評優。12月10日,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在官方網站發布情況說明,表示該院依規依紀對張水華違規兼職取酬、以虛假理由獲取調休問題進行處理……在遵紀守法、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鼓勵員工發展個人興趣愛好。
“最快女護士”張水華因在哈爾濱馬拉松奪冠后吐槽單位領導不給調休,引發網友熱議。面對鏡頭,她哽咽著說這次比賽來得太不容易,希望單位領導支持其調休參加比賽。然而,隨著輿論介入,越來越多的細節被扒出。有媒體統計發現,張水華曾在50天內參加5場馬拉松,總獎金超過20萬元。這也讓不少網友對她的“跑馬”動機有了新理解。
作為護士,張水華“跑馬”純屬個人愛好,多次獲得冠軍難能可貴。她的抱怨,讓一些人認為單位有點不近人情,現在,處罰決定公布,很多網友反而對單位表示“理解”了。
張水華被處罰,原因有兩個:一是違規兼職取酬,二是虛假理由調休。那么,這些理由能否足以服眾?
張水華曾簽約成為某運動品牌代言人,后解約。由此引發一個議題,即單位員工能否在外兼職。法律上并無明確規定。不過,對于黨員干部及國企員工等群體兼職,因為存在利用職權或工作之便,通過兼職化公為私、以權謀私的廉政和違紀違法風險,相關單位有嚴格限制。
具體到張水華這種情況,她的違規是因為缺乏報批手續。由此可知,她兼職本身沒有問題,問題在于程序上。在公眾看來,普通用工在單位外兼職,只要沒有利用職務便利和工作單位身份,沒有給本職工作和單位帶來負面影響,應當被允許。張水華代言與本職工作不相干的運動品牌,也應當被允許。但她未向單位報批,是觸碰“紅線”,被處罰沒有什么可抱怨的。
張水華征戰全國各地馬拉松賽場,高頻次參賽,不可避免地與工作時間產生沖突,需要與同事調班。矛盾由此出現。護士工作性質特殊,且擔負救死扶傷的職責。按照單位說法,為了“跑馬”張水華“以虛假理由獲得調休”。無論是道義層面還是職業操守層面,這都說不過去。每一個人的興趣愛好只要不違法,都應當被尊重。不過,作為員工其興趣愛好,不能影響本職工作。這是原則也是底線。當個人興趣愛好與本職工作出現沖突時,需要作出平衡、選擇和取舍。
賽場有比賽規則,職場也有工作制度。張水華在馬拉松賽場多次奪冠,是遵守規則努力拼搏的結果。但是在職場,張水華頻頻“犯規”,這不應該。在張水華未來坐標上,職場與賽場沖突依然存在,衷心希望“最快女護士”張水華認真處理二者的關系,做好平衡。因為,如果職場總是“犯規”,馬拉松注定是“跑不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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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快報/現代+評論員 曹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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