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正式定罪,他為什么愿意供出了來自美國的“大魚”?30國勢力同時冒頭,怎么全都想逼中方放人?
經過漫長的司法審理,當地時間12月15號,香港特區高等法院終于給反中亂港頭目黎智英定罪!法院正式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以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全部成立,并且認定黎智英為案件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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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黎智英被徹底定罪,他想要無罪釋放的可能性已經排除。不過,案件還沒完全落幕,法庭已將“求情”環節定在了明年1月12日,整個過程預計需要四天。
必須強調,黎智英的獲罪意義重大,它是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的里程碑,是對所有賊心不死的“港獨”勢力的一記重拳。這一裁決,不僅懲戒了“港獨”頭目,更為香港的長治久安豎起了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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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25 年 12 月 15 日,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就黎智英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作出公開裁決,裁定其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全部成立。
這一裁決歷經漫長司法程序,案件自 2023 年 12 月 18 日正式開審,由 3 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控方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完成全部舉證,法庭在 7 月 25 日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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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自 2024 年 11 月 20 日開始作供,至 2025 年 3 月結束,同年 8 月 18 日至 28 日各方完成結案陳詞,整個審訊過程長達 156 日。
庭審期間,法庭采信的 2222 項證據中,包括超過 8 萬頁文件冊、14 名主要控方證人的證詞,其中 5 名從犯證人和 1 名特赦證人當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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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杜麗冰在長達 855 頁的判詞中明確指出,黎智英是案件主腦,其供詞前后矛盾、閃爍其詞且不足為信,證據清楚顯示他與《蘋果日報》高層及相關公司長期串謀,通過媒體平臺刊發煽動文章、推出 “一人一信救香港” 活動、專訪外國政客等方式,公然要求美、英及歐盟國家聯手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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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實施對香港特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等敵對行動的,構成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的行為已明確觸犯該條款。
涉案關聯人員曝光,美方相關人士浮出水面
庭審證據及裁決信息顯示,黎智英的對外勾結行動并非孤立進行,其背后存在復雜的境外關聯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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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重點提及,黎智英的助手馬克?西蒙在其勾結外部勢力過程中扮演關鍵角色,此人曾為美國中情局特工,長期以壹傳媒高層身份活動,不僅多次向美國政壇捐款,還為黎智英安排與美國政府官員的會面。
2019 年 6 月 28 日,馬克?西蒙曾通過訊息告知黎智英,已在白宮為其安排兩次見面,時任美國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已確認相關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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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為關鍵的是,庭審披露的信息顯示,黎智英自 2017 年起便利用海外關系網絡推行 “反華議程”,并尋求多位美國前高層人士協助進行國際游說。
其中包括前美國陸軍副參謀長杰克?基恩、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保羅?沃爾福威茨及前外交官詹姆斯?坎寧安等,這些人士被指協助黎智英向美國高級官員傳遞訴求,推動對中國及香港特區的制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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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生效后的 2020 年 7 月,黎智英仍通過短信與一名時任美國政府官員溝通,鼓噪美方取消香港特殊地位待遇是 “正確的”,企圖以此迫使中方 “妥協”。
此外,相關信息還顯示,黎智英曾受中國臺灣地區相關人士委托,為其牽線認識掌握特朗普政府對臺立場的美國政要,其中就包括上述美方前高層,部分相關活動開支由黎智英方面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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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國及組織發聲干預,中方堅決反制
黎智英被定罪后,多個國家及國際組織迅速作出反應,對香港司法裁決說三道四。其中,英國、澳大利亞、美國、德國等國家及歐盟紛紛發表相關聲明,對裁決結果提出質疑,部分政客將案件與 “新聞自由”“人權” 等議題捆綁,指責香港國安法的實施 “壓制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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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外交發展大臣于 12 月 15 日發表聲明,公然詆毀香港國安法,被中方指為 “粗暴干涉中國內政”。美國國務院則通過發言人表態,威脅將對實施香港國安法的香港官員采取新的簽證限制措施,試圖以施壓方式迫使中方釋放黎智英等人。
針對上述干預行為,中方迅速作出回應。12 月 15 日,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發表聲明,堅決支持香港特區依法作出的裁決,對相關國家和政客的干涉行徑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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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指出,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黎智英作為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外部反華勢力的 “代理人”,其罪行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特區司法機關的審判合情合理合法,不容置喙。
聲明強調,相關國家奉行典型的雙重標準,在自身維護國家安全時標榜 “法治”,卻將香港特區的合法執法行為污蔑為 “壓制自由”,充分暴露其虛偽面目和險惡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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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中國駐英國大使鄭澤光約見英國外交發展部高級官員,就英方聲明提出嚴正交涉,敦促英方擯棄殖民心態,立即停止干預香港司法和中國內政,停止包庇反中亂港分子。
中方在多個場合明確表態,黎智英案純屬香港特區內部事務,任何外國無權干涉,有關國家的制裁威脅和政治施壓注定徒勞無功,無法阻擋香港由治及興的歷史大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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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核心背景與司法程序細節
黎智英的相關行為可追溯至多年前,其作為壹傳媒創辦人,長期通過旗下媒體平臺煽動非法街頭政治運動,在 2014 年非法 “占中” 和 2019 年 “修例風波” 中扮演關鍵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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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修例風波” 期間,黎智英開動全部宣傳機器攻擊特區政府、抹黑警察、鼓吹暴力,并多次前往美國,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奧等政要會面,公開呼吁西方支持香港的 “抗中” 勢力,將香港作為 “西方價值觀在中國盛行的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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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審判嚴格遵循司法程序,案件審理過程公開透明,控辯雙方充分舉證質證,判決結果完全基于事實證據。
庭審期間,法院多次確認黎智英在押期間獲得妥善醫療照顧,既保障了被告的合法權利,也彰顯了程序正義與人道關懷。裁決作出后,相關判案書已完整上載至香港司法機構網站,共 919 頁,附帶中、英雙語摘要,供公眾查閱了解審判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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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香港國安法的實施為維護國家安全、恢復香港社會穩定提供了堅實法律保障。此次對黎智英的依法審判,是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舉措,也是法治精神的具體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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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國家和勢力的干預行為,違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也遭到國際社會有識之士的反對。香港事務始終是中國內政,任何外部勢力都無法阻擋中國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堅定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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