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5日晚,浙江義烏一家公司里,29歲的楊女士剛上班不到一個月。
門鈴響了,她去開門,門外站著一個素未謀面的23歲男子陸某裕。下一秒,刀光閃過。9分鐘內,她被連砍多刀,頸動脈斷裂;上前阻攔的同事重傷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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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兇手行兇后,走進電梯,竟戴上耳機,悠然聽起了歌。
這不是電影,是真實發生的慘案。
更令人心寒的是,兇手被捕后輕描淡寫:“我不想活了,找個人抵命。”他和受害者毫無交集,沒糾紛、沒矛盾,只因自己“不想活”,就把無辜者拖入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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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后,陸某裕迅速落網。
但接下來的事,讓死者家屬陷入更深的煎熬。他先是自稱有精神病,申請鑒定;7月第一次結果未公開,10月第二次由檢察院主導的鑒定明確結論:作案時精神正常,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可即便如此,案件拖了近一年才進入起訴階段。姐姐李女士說:“案情很簡單,就是故意殺人。”可簡單的事,為何走得如此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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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不安的是,陸某裕并非初犯。
未成年時坐過牢,2021年又因犯罪被判三年,2024年11月底剛出獄,僅一個多月就持刀殺人。前科累累,卻能自由出入社會;心懷殺意,竟能輕易購得兩把刀具。這背后的安全漏洞,誰來填補?
如今,家屬唯一的訴求很樸素:死刑。
“我妹妹跟他無冤無仇,他想死就早點下去。”這句話里沒有仇恨,只有絕望的公平渴望。
可現實是,每當惡性案件發生,“精神病”三字總被當作擋箭牌。網友憤怒質問:“既然是精神病,怎么不把家里錢撒大街?怎么不做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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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雖尖銳,卻戳中痛點:真正的精神疾病患者,往往自傷多于傷人;而以“病”為名行惡者,實則是鉆法律空子的冷血之徒。
更值得警惕的是,某些人把“精神病鑒定”,當成免死金牌的試探。
先殺人,再裝病,拖時間、耗精力、二次傷害家屬,這種操作,已成部分惡性犯罪者的“套路”。
法律當然要保護真正患病的人,但也必須守住底線:不能讓“精神病”成為暴力的遮羞布,更不能讓無辜者的命,淪為他人“求死”的祭品。
有人呼吁:“故意殺人,一律死刑不行嗎?”這聲音或許偏激,卻反映了公眾對正義遲來的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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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年輕人在電梯里聽歌離開血泊現場,當一個姐姐每次回憶都“心在滴血”,我們該問的不是“能不能判死刑”,而是為什么總要等悲劇發生,才想起筑牢安全的籬笆?
楊女士的生命,停在了29歲。
她的照片里笑容溫婉,身后是一家人的合影。如今,家人只求一句公正,一份不再被拖延的判決。
愿司法不再讓受害者家屬,在“鑒定”、“程序”、“考量”中,反復撕開傷口。欠債還錢,殺人償命,這不是野蠻,而是一個社會最基本的良知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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