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葉海燕
近日,有云南網友在社交平臺發帖反映,在大理一租車公司租車后,半夜被人惡意劃車,租車公司為此向該網友索賠。警方調取監控后,發現劃車男子竟是該租車行員工。
12月18日,記者聯系上發帖人王先生。王先生介紹,他目前在云南大理旅居,11月29日,和好友孫先生通過線上平臺,在當地一家名為多福租車的公司,合租了一臺新能源轎車,租金為30元/天。“當晚我們把車停在住所的路邊上,還不知道車被人惡意劃了。第二天下午3點多去租車公司還車,驗車的工作人員說車輛右后方保險杠漆面損壞,要我們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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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被劃傷的部位
王先生表示,根據租車協議,車輛租賃期間產生的損壞或經濟損失,應當由承租人承擔。“依據賠償標準,車身漆面損傷要賠償1000元,我們給租車公司求情,最終賠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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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向車行賠償600元車損費用
回到住所后,孫先生發現隔壁工廠裝有監控。12月4日,孫先生向蒼山派出所報警,警方調取了工廠的監控視頻,剛好完整拍下了當晚車輛被劃的經過。記者在監控視頻中看到,11月29日晚23時48分,一名戴著帽子和口罩的男子,來到小車旁邊。先在車頭部位確認了車牌,隨后到車身的右后方蹲下,劃傷車輛,全程約4分鐘時間。12月5日,大理市公安局出具行政案件立案告知書,對此事進行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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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錄像截圖
“惡意劃車的員工,租車時我們就看到過,第二天還車時,驗車的也是他,身上穿的衣服都沒變,跟監控里的一模一樣。”王先生說,他們住所距離租車公司接近4公里,車行對外租賃的汽車上裝有GPS定位,“這名員工就是通過定位找到車子,半夜惡意劃車,然后和車行自導自演一出戲,找客戶索賠。我在網上發帖,一方面是提醒大家當心這種陷阱,另一方面是呼吁和我們有類似經歷的朋友,站出來指證這家租車行。”
孫先生告訴記者,近日案件承辦民警告訴他,劃車的員工已于12月11日,被公安機關處以12天行政拘留,并罰款800元。“今天中午租車行負責人聯系我,退還此前600元賠償,但要求我們不得再以任何理由,通過任何渠道追究責任,我認為這樣的附加條件并不合理,暫時沒有收下歸還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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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立案告知書
記者聯系了蒼山派出所,接線民警表示并非案件承辦人員,具體情況不清楚。此外,記者還聯系了多福租車的負責人,負責人稱劃車男子在租車行兼職代駕,并證實目前已被行拘。公司是否會對該員工進行處理?“等公安機關處理完以后,該工作的還是要工作。我們有需要跑代駕什么的也會叫他,這種很正常”。男子劃車行為是個人行為還是有公司授意?負責人回應是其個人行為。
受訪人供圖
編輯 張任姣
責編 丁 偉
審核 余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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