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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紫雅媽媽接受媒體采訪
2025年12月16日,成都27歲女子室內遇害案在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二次開庭。距離上次開庭已過去20天時間,由于被告人梁珂瀅已申請法律援助律師,案件恢復審理。在庭審開始前,王紫雅媽媽手捧女兒遺像和代理律師一同走進庭審現場,吸引了多家媒體和社會愛心人士的支持,律師以及紫雅媽媽對某某醫院給兇手出具的精神病鑒定報告存在重大問題,表示堅決不能接受鑒定報告。經過一天的庭審,在當天下午17:00終于等來了庭審結果:法庭將于19日正式宣判。
疑點重重
2024年6月9日,成都女子王紫雅在室內遇害已過去了500多天,紫雅媽媽為了給女兒討回一個公道,一夜白了頭發。
之所以不說是家門口遇害,是因為事發地點是在被害人家里,只是被害人的血跡是在家門口。
此案從案發到以身二次庭審,有很多不同尋常的事情。
第一,被告梁某瀅在案發后,謊稱自稱患有精神病,但是卻從未有過精神病的治療病史以及服藥記錄,僅僅只憑一張漏洞百出的精神病鑒定報告。
第二,被告梁某瀅所持有的某某醫院精神病鑒定報告,是在其殺人后入住醫院處理傷口時,在醫生面前僅憑一些口述就被鑒定為精神病。而精神病的鑒定是有一套固定復發的流程,為何醫院會出現如此重大的“流程漏洞”。
第三,被告梁某瀅在拿到了某某醫院的精神病鑒定報告,但是在一審庭審時,卻主動承認自己沒有患精神病。是怕謊言被拆穿,還是醫院的這份精神病鑒定報告水分太多?
第四,這起案件的事發地是被害人的家門口,兇手提前藏刀,多次敲門騷擾,而在保安人員的面前公開殺人。可見,她殺人動機非常清晰,且連捅刺數十刀。誰沒事會出門帶刀,會敲陌生人家的門?至于殺人動機也許只有兇手梁某瀅一個人知道。
第五,被告梁某瀅父母此前曾致信被害人母親,信中稱“你的女兒失去了生命,我的女兒失去了自由”。而在庭審中,被告人梁某瀅則表示“是被害人害她坐在被告席”,自己屬于“正當防衛”。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女,殊不知真正正當防偽的是被害人,好一個黑白顛倒。
第六,根據紫雅媽媽代理律師:根據涉案小區的調查記錄,梁某瀅不存在幻聽幻視幻覺,也就是精神分裂癥主要的特征在兇手身上并不存在。同時,代理律師再次聲明,北京某權威醫院證實,精神病鑒定必須要住院半個月,才能得出科學的鑒定報告。而某某醫院的兩個半小時鑒定顯然存在不可理性。
死者王紫雅與兇手梁珂瀅二人有著顯著差別,一個善良的毫無防備,一個邪惡的公開行兇。正如紫雅媽媽所言:“若在自己家里都不安全,這世上還有安全的地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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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紫雅媽媽懷念女兒
等待宣判
紫雅媽媽多次強調,不要經濟賠償,只求判處兇手死刑并立刻執行。可見一位單親媽媽對于喪失愛女的痛心,未來,她要面對晚年的孤獨感和失獨困境。
12月15日,被告梁某瀅的父母接受媒體采訪,解釋女兒帶刀是為了“防身”,并稱其長期受精神問題困擾但拒絕就醫,“她絕對不承認自己有病。我們但凡說一句,她就激烈反抗。”
按照被告家屬上述說法,大概率又是臨時拼湊的劇本,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為了給自己女兒脫罪。
根據紫雅媽媽描述:保安的證實兇手有說過“今天必須弄死她,不是她死就是我死”,且在現場保安拉架的情況下梁珂瀅沒有襲擊保安,且在行兇路上有沒有攻擊路人。
同時,梁某瀅是在紫雅媽媽離開后才行兇,也沒有對紫雅媽媽動手,進一步確定兇手殺人目標已提前鎖定。
根據梁某瀅之前的庭審情形,當庭否認患病,稱輟學因“學不到東西”,敲門是為“躲避鄰居噪音”。上門滋擾時,反問保安“哪條法律規定不能敲門”等行為,可見其行兇時精神狀態非常正常。
這起案件最大的癥結在于,本來是一場有預謀有準備的持刀殺人,卻被臨時弄來的“精神病鑒定報告”當作施暴的免罪符,成為脫罪的擋箭牌。
法律該守住底線,讓罪惡得到應有的懲罰,如果精神病人可以隨便殺人,誰能保證下一個不是你我。而且這個精神病還有可能是假病人。
共同期待19日的正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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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紫雅媽媽和代理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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