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曲靖15歲女生遇害案被害人方某涵父親處獲悉,該案刑事部分將于近期在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被害人父親方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蔣某某主動要求送女生回家,半路心生歹念。
方先生提供的曲靖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顯示:今年7月6日晚,曲靖市羅平縣馬街鎮某村,年僅15歲的女生方某涵被人殺害;7月8日,方某涵的同班同學蔣某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羅平縣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21日,蔣某某因涉嫌強奸罪,經羅平縣人民檢察院批準,次日被羅平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據檢察機關起訴書顯示,案件發生于2025年7月6日晚,曲靖市羅平縣馬街鎮某村,15歲的方某涵與14歲的同班同學、鄰居蔣某某同行時,蔣某某試圖對其實施性侵,遭到激烈反抗后將方某涵殺害。案發后,蔣某某曾淡定跟隨家人外出采蘑菇。公訴機關經審查認定,蔣某某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強奸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涵涵家屬要求依法嚴懲。
被害人親屬代理人、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律師接受紅星新聞采訪介紹,他于今年9月21日接受被害人方某涵親屬委托,擔任案件民事部分代理律師。9月26日,周兆成和團隊曾前往檢察院閱卷,并前往案發現場走訪調查。
周兆成表示,該案令人無比痛心。“15歲的被害人正值青春年華,卻在本應安全的夜晚遭遇殘忍暴力,同樣是未成年人的被告人犯下了極其嚴重的惡劣罪行。”
據了解,目前,案件已正式進入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階段。公訴機關認為,蔣某某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強奸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周兆成表示,《刑法》第17條明確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強奸等重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本案被告人蔣某某案發時14歲,其犯罪行為均在“需負刑責”的法定范圍之內,不存在所謂“年齡豁免”的情況。
周兆成說,相信法律的公平正義,未成年人犯罪絕非“免罰金牌”,尤其是嚴重罪行,必須得到與其惡性相匹配的懲處。
來源| 紅星新聞、揚子晚報
編輯 | 陸楚一
審讀 | 伊諾
二審 | 潘韻琪
三審 | 蔡志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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