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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024年11月,絲芭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指控鞠婧祎未經許可與他人開展合作,鞠婧祎隨即提出反訴,指出補充協(xié)議中的簽名并非本人筆跡,并申請進行筆跡鑒定,雙方各自收集證據(jù)相互交鋒,均未作出讓步,按照常規(guī)此類糾紛應盡快開庭審理,但原定于2025年3月的庭審被取消,案件至今懸而未決,原因尚未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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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絲芭公司拿出一份筆跡鑒定報告,說是第三方機構出具的,證明簽字確實是鞠婧祎本人寫的,報告一出來網上就熱鬧起來,有人覺得這事能證實鞠婧祎違約,也有人懷疑這份報告是不是有問題,畢竟明星糾紛里鑒定報告經常出狀況,真假不好判斷,而且這份報告是誰委托的,樣本是怎么取得的,都沒有說清楚,大家看了也只能在心里打個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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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絲芭公司又發(fā)了最后告知,說鞠婧祎煽動網絡暴力、損害公司名譽,還聲稱要實名舉報她涉嫌嚴重經濟犯罪,這話聽起來嚇人,但具體犯了什么罪沒有說明,是稅務問題還是合同詐騙,或者別的類型,全都用模糊詞語帶過,我覺得這更像是情緒化的威脅,不是正式的法律指控,真有證據(jù)早就交給公安機關了,何必先在網上公開喊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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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芭公司公布過數(shù)據(jù),從今年五月算起,給鞠婧祎的稅前收入有一億三千九百萬,還給她每月二十五萬工資、一輛奔馳商務車和上海一套看江景的別墅,這些待遇看起來不像在壓榨她,倒像是很照顧她,但鞠婧祎一直強調自己是“被迫離開”,兩邊的說法差別很大,普通人很難判斷該相信哪一邊,藝人和公司之間的關系本來就復雜,高收入的背后可能藏著很強的約束,這不是簡單能說清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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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家鑒定機構對同一份簽名給出完全相反的說法,一個說是本人簽的,另一個說沒法判斷,這說明技術鑒定在明星案件里顯得很脆弱,采樣標準不一致,機構水平也高低不齊,公眾對這些科學證據(jù)越來越失去信任,說實話我很擔心以后這類案子全憑鑒定報告下結論,那樣太容易被人動手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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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說到輿論這件事,兩邊都在發(fā)布聲明,一邊指責對方造假,另一邊批評對方違法,粉絲們被來回拉扯,一會兒覺得鞠婧祎受了委屈,一會兒又認為絲芭傳媒有道理,其實事情已經不只是合同糾紛了,它變成了一場信任之爭,誰能講出更打動人心的故事,誰就能占上風,不過我個人覺得,真正的勝利應該屬于法律,而不是哪個公關團隊更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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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還沒有結束,估計接下來還會有新的進展,要么是法院作出判決,要么是其中一方拿出新證據(jù),現(xiàn)在只能等待,看誰先亮出底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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