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諸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仲某軍收錢“辦社保”涉詐一事有了進展。12月19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受害人處了解到,諸城市法院已于近日作出判決,判決仲某軍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10萬元;責令仲某軍退賠受害人經濟損失。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仲某軍聲稱自己和領導有關系,可以為他人辦理補繳社保。受害人前往諸城市政務服務中心或人社局窗口(辦公室)簽署勞務合同等資料后,每人向仲某軍繳納十幾萬元的辦理費用,但遲遲未能辦成。2025年1月7日,諸城市公安局對仲某軍涉嫌詐騙一案立案偵查。
諸城市人社局于今年1月15日作出的《依法分類告知書》顯示,仲某軍原系諸城市就業人才中心駕駛員,系第三方勞務派遣人員。
諸城市法院作出的判決書顯示,經審理查明,2020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間,仲某軍以一次性補繳一定年限的養老保險費用可以辦理養老保險、到退休年齡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為由,騙取58名受害人共計700余萬元。案發后,公安機關扣押仲某軍現金1836元和奧迪轎車一輛。
法院認為,仲某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權利,且拒不交代贓款去向,已構成詐騙罪,應依法予以嚴懲。仲某軍歸案后如實供述詐騙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可依法從輕處罰。案發后,公安機關追回部分贓款并扣押轎車一輛,可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根據本案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判決仲某軍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10萬元;責令仲某軍退賠受害人經濟損失。
據受害人介紹,案件庭審時,審判長曾問仲某軍贓款的去向,仲某軍稱“揮霍了”,但具體怎么花的說不清楚。“在檢察院的時候就認罪認罰了,庭審的時候也表示認罪認罰。”
此外,受害人始終認為此事非仲某軍一人能夠完成:他們去交資料、簽署相關文件都是在政務服務中心或人社局窗口(辦公室)完成的,且有人確實還領到了社保卡或是蓋有人社局鋼印的退休證,諸城市人社局應當對此承擔相應責任。諸城市人社局此前曾書面回復稱,未發現人社局其他工作人員參與該案,系仲某軍是以個人身份實施的詐騙行為。
前述書面回復還顯示,今年51歲的仲某軍是諸城市枳溝鎮人,中技文化程度,1992年10月參加工作,2002年3月在諸城市勞動服務公司辦公室從事駕駛員工作。2020年9月,由濰坊德豐瑞森勞動保障服務有限公司管理,系勞務派遣人員。2024年12月,因其長期曠工并違反單位規章制度,被派遣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并予以辭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