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博物院東窗事發。
進一步了解一下,這件事真不簡單,因為它與兩個人的生命有關,直接或間接。
1959年,在公私合營的大背景下,我國收藏大家龐萊臣的孫子龐增和,將祖父的137件藏品,全部無償捐贈給南京博物院。
當時,江蘇省政府進行了嘉獎。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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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年后,2014年,捐贈人之女龐叔令發現,南京博物院的一個展覽這樣描述:
“龐萊臣也沒有想到,他的子孫會敗落到賣畫為生。”
龐叔令大驚!什么,明明我們龐氏子孫把傾家之珍無償捐贈給了你們,怎么說我們“賣畫為生”呢?
龐叔令趕緊聯系南京博物院,要求對方改正這一謬誤。
沒想到,南京博物院根本不理會龐叔令。
這時候,龐叔令的媽媽,也就是捐贈人龐增和的夫人,知道了這件事,氣不過,突發心臟病去世了。
應該說,龐萊臣沒想到的是,他的孫子捐了畫,他的孫媳婦也因此丟了命。
那還跟你廢什么話,法庭見!
上了法庭,更讓龐叔令驚掉大牙的是,南京博物院竟然拿出了龐家“賣畫”的“證據”!
仇英的《江南春》上世紀90年代被南京藝蘭齋美術館購買,還被展出了。
也就是說,南博當時的應訴人,不知是真忘了,還是裝不知道,他們竟然不知道,仇英的《江南春》圖卷,龐家已經于1959年無償捐贈給南博了,他們可能真不知道,變賣這件《江南春》圖卷的,不是龐家,而是南博。
此后的龐叔令,十年間帶著家族恥辱和喪母之痛,百思不得其解一個問題:《江南春》圖卷怎么流入市場的,被賣了難道是捐贈方的問題?
2024年,她要求南博把父親捐贈的137件文物當面展示一下。
南博繼續裝聾作啞,不予理會。
龐叔令繼續找法院評理。
南博再耍無賴,說龐叔令不是捐贈人本人,沒資格起訴。
法院判決,龐叔令是捐贈者直系親屬,她有權知曉文物情況。
但是顯然,從1960年到現在,龐家人對捐贈藏品遭遇的變故一無所知。
就在這時候,龐叔令做夢都沒想到,2025年的冬天,父親當年捐給南博的《江南春》圖卷,以8800萬的身價,現身北京的拍賣會。
龐叔令,這才和全國人民一起,知道了父親捐贈的藏品,確定是從南博流入了文物市場!
捐贈人后代龐叔令花了10年沒有了解到的捐贈藏品信息,官媒一個電話就把南博的嘴撬開了。這家博物館真是欺軟怕硬啊!
大家這才知道,1962對這幅《江南春》圖卷的處置信息,以被專家鑒定為“偽”或“假”為依據,以不夠館藏標準的理由,1997年劃撥給了江蘇省文物商店,該商店于2001年以“文物”的名義給賣了,賣了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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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知道是“偽作”,是“假的”,還劃撥給文物商店,讓商店賣了,真特么壞啊!
但是要注意,形式上,它是合規的,請看官方回應:
1997年4月15日,南京博物院向原江蘇省文化廳提交《關于處理不夠館藏標準文物的報告》,請求“將不夠館藏標準的文物(即博物館的處理品)進行調劑,價撥給省文物總店處理”。原江蘇省文化廳于1997年4月21日同意調劑。
好一個“撥給文物總店處理”,好一個“文化廳同意”。把違法亂紀說得如此理直氣壯,真的上上下下爛透了。
必須倒插20年,把當時這幫倒賣文物的貨,現在這幫百般刁難龐家人的貨,通通一插到底!
但是,以前南博還是有好人的,而且是大好人,他的名字叫姚遷,南博原院長,為了守護文物,搭上了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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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遷(1926-1984)
以下內容根據馮其庸先生口述:
馮其庸先生是我國著名紅學家,他因為研究江寧織造的關系,1980年代和南博院長姚遷先生交往甚密。
馮其庸從姚遷那里了解到,因為江蘇省委有一些老同志喜歡文物,尤其是字畫,經常到南京博物院去借有名的字畫去看。
但是,好幾位老同志借了博物院的字畫不還,姚遷非常頭痛,當然,他職責所在,不能不去催。
但是姚遷非常認真,他都記錄了,誰借什么,借的時間多久,到時間他就去催,催不回來他也去催,經常是隔段時間就去催。后來這些老同志心里有點不高興了。
后來,有一位老同志就跟馮其庸打招呼,說,你以后有事不必去找姚遷,你們紅學方面的事找我們就行了,姚遷有問題,估計要退下來了。
后來,南京博物院的姚遷手下的幾個人告訴馮其庸,姚遷遭到了誣陷。他們想把他弄下來,先是誣陷姚遷生活上有問題,結果沒發現問題,后來,終于因為一個事情誣陷了姚遷。
他們誣告姚遷剽竊。其實,是別人聽了他的講話,私自發表,是他剽竊了姚遷。
然后,不知怎么,《光明日報》為了連發兩篇文章,批判姚遷剽竊。
后來,姚遷覺得有冤無處訴,下決心以死抗爭了,最后上吊了。
馮其庸說:
《光明日報》在這件事情上是起了非常壞的作用。
后來,馮其庸先生開始了為姚遷的漫漫申冤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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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其庸(1924-2017)
最后,是在耀邦同志的關心下,成立調查組,為姚遷翻了案:
經過這一番調查,一清二楚,姚遷是為了保護國家的文物,最后遭到種種打擊、誣蔑,弄得他覺得已經走投無路了,國內外都傳開來了,所以他上吊自殺了。
最后由江蘇省委給他正式平反了。
馮其庸先生回憶:我去參加悼念的時候,跟我一起去的還有咱們北京的文博部門的老前輩謝辰生同志,兩個人一起坐火車到南京的。
馮琪庸先生還說,當時省委書記也去了。
蔣常識的總結:
1,守護文物,何其難也!捐贈文物的人,守護文物的人,弄不好都要搭上性命。抗戰年代如此,和平年代亦如此。
2,南京博物院公布的1997年處置單據,和2001年的文物外銷發票,是真跡嗎?怎么證明不是現補的?
懂行的可以仔細鑒定一下。
關注常識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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