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給國家的國寶,怎么跑到拍賣場賣8800萬了?”
近日,南京博物院與龐氏家族后人間的一場文物捐贈糾紛,因一幅明代仇英《江南春》圖卷的離奇遭遇再次被推至輿論風口。這幅所謂上世紀六十年代曾被鑒定為“贗品”的畫作,2001年被以6800的價格流入市場,如今卻竟在拍賣市場上估出8800萬元的天價。而捐贈這幅畫作的龐家后人——龐叔令,其曾祖父正是近現代收藏巨擘龐萊臣,至今仍在為厘清捐贈真相而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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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看似專業鑒定的爭議,背后交織著權威質疑、程序黑洞與制度反思,宛如一重又一重的羅生門,每一步追問都揭開更深層的迷霧。
大師鑒定 vs 收藏世家:誰的眼光更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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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書畫鑒定界權威張珩、韓慎先、謝稚柳等對龐家捐贈的書畫進行鑒定,將其中一幅明代仇英《江南春》圖卷標注為“偽作”。這一判定,埋下了日后所有爭議的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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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萊臣作為民國時期“江南收藏甲天下”的代表人物,其“虛齋”收藏以精、珍、稀著稱,其鑒定眼力在業界素有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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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文博鑒賞圈的很多標準是都他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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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舉相當于一群“徒子徒孫”去否定祖師爺爺的東西,本就存在學術上的微妙張力。退一萬步講,即便按“偽作”論處,古代摹本本身亦具獨特價值——宋徽宗時的《宣和畫譜》著錄摹本,清宮內府珍藏的歷代仿作,如今皆為博物館珍貴藏品。將“偽作”簡單等同于無價值,恐怕絕不是張珩等人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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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載沉默與天價拍賣:時間線上的黑洞
如果畫作早在1960年代已被定為贗品,為何近四十年間未曾正式告知捐贈方后人?更蹊蹺的是,就在今年,一幅名為明代仇英《江南春》的畫卷在拍賣市場亮相,估價高達8800萬元,而這距離鑒定已過去整整四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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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市場終究以真偽為價值基石。能拍出近億價格的畫作,其真偽在買受人群眼中已有公論。這自然引出一個尖銳問題:博物館所稱的“贗品”,與拍場上的“天價真跡”,是否為同一件物品?若為不同,那件從南京博物院“消失”的捐贈品,究竟流落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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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贗品論”:欲蓋彌彰的拙劣借口?
面對龐家后人多年追問與法院強制執行,南京博物院拋出“贗品”說法。這一回應非但未能澄清疑云,反而顯得漏洞百出,頗有“被逼到墻角后慌亂拋出的擋箭牌”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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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真是贗品,為何四十年不告知捐贈方?為何處置時不遵循公開程序?為何長期阻撓后人查驗?那張語焉不詳的“顧客”發票更是將迷霧推向深處——誰是“顧客”?什么流程?什么價格?其余四件缺失作品的去向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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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捐贈文物簡單定性為“贗品”并暗示可被隨意處置,完全違背博物館倫理。國際博物館協會職業道德準則明確規定:博物館對其保管的所有物品,無論來源如何,都負有同等管理責任。這種“贗品論”更像是一個為掩蓋更深層問題而匆忙編織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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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蟑螂背后的一窩蟑螂:文物管理體系的系統性風險
龐家的遭遇絕非孤例。它如同一面鏡子,照出了文物捐贈與管理體系中長期存在的制度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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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明確捐贈記錄、有后代持續追索的文物,都可以在數十年間“消失”又“重現”,甚至被冠以“贗品”之名而輕松脫責,那么那些沒有明確捐贈者追索的文物呢?那些本就屬于館藏的文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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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多地博物館都曾曝出類似糾紛。這些案例揭示了一個令人不安的真相:當監管機制不完善、問責體系不健全時,文物的“身份轉換”就可能成為灰色通道。捐贈文物可能被降級為“參考品”而流出館外;而一些本應是“文物”的藏品,也可能“消失”在賬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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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江南春》:我們需要怎樣的文物守護?
龐叔令女士的維權,早已超越了一幅畫的價值本身。它觸及的是公眾對文博機構最根本的信任——我們捐給國家的,是否真的能被國家珍視?我們托付給歷史的,是否真的能被歷史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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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春》畫卷上的云霧或許可以遮掩遠山近水,但文物管理中的迷霧必須被徹底驅散。面對這場持續多年的羅生門,公眾期待的或許不僅是一幅畫的真偽答案,更是一套經得起追問的文物管理制度,以及敢于將一切置于陽光下的坦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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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糾紛遠不止于一家一院的爭議。當一座博物館開始用“贗品”來解釋文物的消失,它消失的或許不僅是幾件藏品,更是公眾對文化守護者的最后信任。而這,比任何一幅古畫的流失都更加令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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