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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電動車化身“脫韁野馬”闖過紅燈
下一秒是僥幸抵達
還是與危險撞個滿懷?
這搶來的幾秒
搶走的不只是秩序
還有安全

現將近期查處的
典型交通違法和不文明交通行為進行曝光
請廣大市民群眾以案為戒
文明安全出行!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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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處時間:2025年11月28日11時24分許。
查處地點:市中區鶴翔路與春華路西段交叉路口。
駕駛車輛:川LA4***4電動自行車。
違法駕駛人:譙某平。
違法行為:駕駛非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違法行為。
處罰情況:公安交管部門依法對譙某平駕駛非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30元。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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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處時間:2025年12月3日18時57分許。
查處地點:市中區鶴翔路。
駕駛車輛:川LAF***9電動自行車。
違法駕駛人:陶某婷。
違法行為:駕駛非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違法行為。
處罰情況:公安交管部門依法對陶某婷駕駛非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30元。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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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處時間:2025年12月5日15時21分許。
查處地點:市中區鶴翔路與柏楊西路交叉路口。
駕駛車輛:川LA9***1電動自行車。
違法駕駛人:岑某君。
違法行為:駕駛非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違法行為。
處罰情況:公安交管部門依法對岑某君駕駛非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30元。

樂山公安交警提醒
文明、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需要廣大交通參與者共同維護
廣大駕駛人、快遞外賣從業人員,以及行人
行程再忙,安全勿忘!
為美好生活勤勞奮斗的同時
請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嚴禁闖紅燈、逆行、超速行駛、占道行駛,以及隨意橫穿馬路、翻越護欄等交通違法行為,駕乘電動車、摩托車請佩戴好安全頭盔,切勿加裝遮陽雨篷
文明交通、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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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編輯 | 劉 冉、胡 荀
審 核 | 趙 亮
簽 發 | 劉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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