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博物館這次尷尬了。估價8800萬元的捐贈古畫準備拍賣,被捐贈人發現了,一查才知道,自家捐贈給南京博物館其它的4件文物也都不見了。
南京博物館怕是做夢都沒想到,時隔六十多年,捐贈者的后人居然還記著這筆賬!
2025年春,北京一場并不算轟動的拍賣預展,卻讓南京博物院冷汗直冒。一幅明代仇英的《江南春》圖卷被高調列入拍品,估價高達8800萬元。
這原本只是場藝術界的日常操作,直到一位名叫龐叔令的女士盯著圖錄看了半天,嘴角突然沉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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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別人家的寶貝,而是她父親1959年捐給南京博物院的“虛齋舊藏”之一。
可是,這幅畫怎么又流進了拍賣市場?
事情一下子就不簡單了。
這幅《江南春》圖卷背后,是龐萊臣家族一個跨越半個多世紀的承諾:137件珍貴古代書畫,完整無償捐給國家,捐給南京博物院。
那一年是1959年,新中國剛剛成立十年,文化遺產保護還在起步階段。
龐家人沒有任何保留,把一批代代相傳的文物裝箱送到了南京。國家也不曾怠慢,當年就發了捐贈獎狀,把“虛齋舊藏”列為重點館藏,明文記入檔案。
但六十多年過去,該在博物館安安穩穩“養老”的文物,怎么就悄悄跑到了拍賣圖錄上?而且還不是一件,是五件都“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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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叔令并不是一時興起才去追蹤這筆賬。早在2024年,她就曾致函南京博物院,想了解祖輩捐贈的137件藏品如今都去哪兒了。
結果石沉大海,她于是提起訴訟,法院最終調解,要求南京博物院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藏品查驗并說明情況。
時間一天天逼近,南京博物院還沒準備好,龐叔令卻先一步發現了拍賣圖錄。
她立刻向國家文物局舉報,拍品被緊急撤下,拍賣公司也一頭霧水。
南京博物院隨后回應稱,畫作是否就是龐家所捐,還需進一步核實。
但與此同時,關于這幅畫以及其余四件同樣“失蹤”的文物信息,卻像掉進了黑洞。
根據南京博物院的說法,這五件作品早在上世紀60年代就被專家組鑒定為“偽作”。
博物院稱其依照《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進行“剔除”處理,1997年經江蘇省文化廳批準后,劃撥至省文物總店。
2001年,《江南春》圖卷被一位“顧客”以6800元價格購得,銷售單上寫著“仿仇英山水卷”。
可如果它是“仿作”,怎么又能在2025年市場上估價8800萬元?
不管這估價是高估、炒作,還是市場誤判,這個巨大落差都讓博物館的“鑒定結論”顯得耐人尋味。更別說,這些畫作的處理過程,捐贈人完全不知情。
而這,正觸碰了法律的底線。
根據《公益事業捐贈法》,一旦接受捐贈,受贈人必須保障捐贈人對財產使用的知情權。
處置捐贈財產,也必須征得捐贈人同意。
南京博物院未提前告知龐家,也未在文物處置時溝通說明,顯然已經背離了法律規定。
龐叔令并未止步于舉報,2025年8月,她向南京玄武區法院發起了二次訴訟,要求南京博物院就5件失蹤藏品的“劃撥、調劑”去向作出詳細說明,并請求返還相關文物。
同時,她要求拍賣公司在《江南春》圖卷身份明確之前,不得擅自處置。
南京博物院12月17日晚發布通報,稱將“積極配合案件審理”,并“加強文物管理”,但并未對具體去向作出解釋。
次日,《法治日報》記者就此問題發函追問,對方回復則仍是“不宜對外做回復”。
目前唯一能確認的,是《江南春》在2001年曾低價售出,最終流入南京藝蘭齋,并成為該機構的“鎮館之寶”。
但該機構董事長陸挺已于2025年5月去世,畫作是如何流轉至其手中,成了謎團。
更棘手的是,其他四幅藏品的去向至今無從查證。
從制度角度看,這次事件暴露出博物館在文物管理上的多重短板。
首先是鑒定標準的不透明。其次是處置流程的缺乏監管。更嚴重的是,捐贈人權益在制度上并未得到有效保障。
捐贈人將文物交給國家,是出于對公共機構的信任,是文化自覺的體現。
但一旦這份信任被辜負,后果遠不止于一次訴訟。
它可能影響整個民間文物捐贈生態,甚至讓更多藏家對“捐給國家”這四個字望而卻步。
南京博物院作為國家級博物館,其管理水平代表著中國文博體系的基本面。這起事件如果處理不當,可能對中國在國際博物館界的公信力造成長遠影響。
目前,關于《江南春》圖卷的真偽仍需官方鑒定部門作出權威結論。
現代技術早已能支持更精準的文物鑒定,例如拉曼光譜分析、紅外掃描、材料老化測試等,都可以為判斷提供科學依據。
若最終確認是真品,那這場風波的性質將被重新定義。
但即便它是贗品,問題仍未解決。
關鍵不在于畫真不真,而在于程序是否合規、信息是否公開、捐贈人權益是否受到尊重。
捐贈不是放棄,而是托付。
這一筆龐家“六十年前的賬”,誰都不能隨便翻篇。
參考來源:
南京博物院涉仇英《江南春畫卷》糾紛升級:龐叔令另案起訴要求返還——2025-12-20 09:43·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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