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臺灣現有的制度,彈劾賴清德需要三道門檻:第一道、“立法院”過半席次提議成案;第二道、“立法院”2/3席次立委同意彈劾;第三道、“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可以預見,第一道門檻非常容易過,藍白陣營已經超過半數席次,而第二道門檻卻很難通過,因為席次不夠!即使有綠委放水讓彈劾程序進入第三道門檻,賴清德也能左右“憲法法庭”的結局,同樣不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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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憲法法庭”已于12月19日否決了“憲訴法”修正案,讓“憲法法庭”即使 “大法官”只有8人也能順利運轉,成為賴清德繼續推動否決“立法院”法案的利器......需要強調的是,“憲法法庭”此舉頗受批評,但毫無疑問,這是賴清德著手反制藍白陣營的“撒手锏”,其必然認為擁有執政資源就可以繼續為所欲為!藍白陣營不是要用“財劃法”案來推動對賴清德的彈劾嗎?那么,賴清德就恢復“憲法法庭”來否決“財劃法”的合法性,如此一來,表面上看彈劾案就沒有了正當性,但臺灣民眾真的這么好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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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讓“憲法法庭”“復活”,還是用嘉義市檢調搜查國民黨黨工,再結合先前賴清德透過檢調對外釋放的8人“追殺名單”,不難發現,賴清德斗爭藍白陣營的主要方式就是將司法武器化......藍白陣營當然意識到可能面臨的“司法處境”,急忙建立了一道“防火墻”!藍白陣營于12月19日聯手,以59票贊成,49票反對強勢通過決議,將原定于12月31日結束的第4會期延長至2026年1月31日,與第5會期無縫對接!如此一來,賴清德就沒法對藍白陣營的立委展開“司法追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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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大陸的態度很明確,愿意在堅持“九二共識”、反對“臺獨”的共同政治基礎之上與島內政黨、團體展開交流!大陸也不只一次向國民黨表達“統一”的立場,兩岸如果要合作,那么,合作的議題只有一個,就是反對“臺獨”,共謀統一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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