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12月20日訊(通訊員 陳紅生 記者 姜天圣)“在網上兌換了一袋黃小米,沒想到商品包裝正面的日期竟然有兩個。”近日,家住丹徒新區的消費者陳先生反映。
陳先生11月27日在網上兌換了一袋十多元陜北黃小米。準備拆開時發現,包裝袋正面上方的竟然并排印著兩個日期,一個為“生產日期2025/11/25”,另一個為“202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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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供圖
隨后,消費者陳先生向網店客服咨詢,另一個日期究竟是什么日期?網店客服查詢后答復,第二個日期是保質期。陳先生稱,第二個日期標注不完整,很容易讓消費者誤以為是標注了兩個生產日期。客服表示會向生產廠家反饋。
“生產日期是生產企業向消費者傳遞產品信息的重要內容,務必清晰、真實、準確。”鎮江消協認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明確規定,應清晰標示預包裝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如日期標示采用“見包裝物某部位”的形式,應標示所在包裝物的具體部位。日期標示不得另外加貼、補印或篡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屬于禁止生產經營的范疇。食品包裝出現此類兩個日期的問題可能存在多種原因,但無論什么原因,都要保障消費者知情權,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
鎮江消協表示,生產日期是食品重要的“身份信息”,商家必須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要求規范標注,確保信息真實準確。食品生產日期標注不僅能有效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也是推動食品行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石。清晰、易讀的食品生產日期標注能提升消費者的購買體驗。生產廠家和銷售商家,均有責任和義務確保所售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嚴格把控食品質量,
鎮江消協提醒消費者,盡量選擇證照齊全、信譽良好的商場超市以及官方認證的線上平臺購買食品;注意仔細查看食品外包裝上的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編號等信息,若發現“雙日期”或其他生產日期異常的情況,應第一時間通過拍照、錄像等方式保存相關證據,并及時向商家反饋咨詢;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購買時都應索要并保存購物小票、支付記錄、食品包裝等憑證,發現問題及時拍照固定證據。如果遇到問題,可先與商家協商退換貨,依法依規要求賠償。協商無果可撥打12345、12315電話投訴,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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