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杭州交通918
近日,河南鄭州91歲王先生告訴記者,老伴生病8年一直是他在照顧,如今老伴去世5年,自己也找了一位50歲女友玲玲。
王先生說:“名下有套房子,之前寫的老伴名字,我現在想過戶到我名下,至于給誰還是賣掉,是我的權利。但孩子們不配合,女友玲玲是我唯一的牽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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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有3個兒子,大兒子坦言:“父親被騙了,女友是中介介紹給父親的,錢和房子都要卷走,已經被騙了6萬搞投資了。我愛父親,怕他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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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玲玲則表示:“領不領證,我都愿意和他在一起,年齡不是問題。”在采訪中,玲玲說:“他說他過意不去,他說一定要把這房子給我,我說既然孩子們不愿意,那就算了,不讓他爭了......”
席軍旗律師認為: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該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老伴兒去世之后,房產的一半歸老人,另外一半作為遺產由老人與孩子共同繼承,子女有合法的份額。老人僅對自己享有的份額有處分權,無權單獨處分整套房產,過戶需要經過子女同意或者先分割遺產確定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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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記者協調,王大爺女友再次表態:“我不要房子,你過好自己的生活就行了。”王大爺的兒子也表示如果兩位老人是真心在一起,互相幫助,自己也會支持,以后會多和老人溝通,陪伴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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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小莉幫忙、新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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