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大理云龍縣長新鄉新和完小師生宿舍樓建設項目“6·21”一般其他傷害事故評估工作報告發布。其中披露,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多人被處以罰款,云龍縣政府向州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云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站長楊某某、縣教育體育局基礎設施建設辦公室主任李某某均被給予政務警告處分。另有1名直接責任人因重大責任事故罪獲刑。
2024年6月21日11時22分,云龍縣長新鄉新和完小師生宿舍樓建設項目施工場地旁發生一起一般其他傷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傷、1人輕傷。
據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此前通報的信息顯示,上述項目建設單位為云龍縣教育體育局,云南眾嘉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施工單位,清鴻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是監理單位。
事故評估工作報告顯示,前述建設項目施工工地挖掘機操作人員張某某安全意識淡薄,挖掘機操作人員操作證過期后仍上崗操作;未查清施工現場周圍環境條件和施工作業條件,未排查安全隱患并確保施工作業安全狀況,繼續操作挖掘機冒險作業,在本次事故中負有直接責任。
2024年6月21日,云龍縣公安局決定對張某某過失致人死亡案立案偵查。同年10月18日,云龍縣公安局以其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移送云龍縣檢察院審查起訴。2024年12月5日,云龍縣檢察院向云龍縣法院提起公訴。2025年1月7日,云龍縣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張某某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云南眾嘉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某、實際控制人黃某某、安全員華某某、勞務分包施工隊負責人尹某某,以及清鴻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云龍縣分公司主要負責人張某某、實際控制人字某某、現場監理員楊某某,被相關部門分別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2024年9月,云龍縣政府向州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長新鄉政府向云龍縣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討。同年10月12日、18日,云龍縣住建局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站長楊某某、縣教體局基礎設施建設辦公室主任李某某,先后經云龍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均被給予政務警告處分。
評估組認為,該起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依法依規開展,事故調查處理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事故原因分析、性質認定和責任劃分客觀、準確。事故中相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均已按照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處理建議處理到位,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的行政處罰已執行到位,事故暴露出的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整改,事故防范措施得到落實。
來源:澎湃新聞
爆料、維權通道:應用市場下載“晨視頻”客戶端,搜索“報料”一鍵直達“晨意幫忙”平臺;或撥打熱線0731-85571188。政企內容服務專席19176699651。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