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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岸"國軍″又曝大笑話?據有關消息,近日,對岸那個偽軍"國防部″負責人顧立雄對外講,一旦臺海發生戰爭,將"對沒有盡到防御責任便投降的軍人,最高可以判刑10年″;"對以言語、舉動、文字等向敵人效忠,最高可判刑8年″。
這項草案明確提出,要是戰時軍人沒盡到防御責任就投降,最高能判10年有期徒刑,更讓人咋舌的是,用言語、文字甚至舉動對“敵人”表示效忠,也可能面臨1到7年的刑期。
操盤這項修法的,正是臺防務部門負責人顧立雄,而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推動相關“立法”了。
早在今年3月,賴清德當局就以所謂“國安威脅”為由,提出要重建軍事審判制度,當時就引發島內一片質疑。
要知道,顧立雄12年前還曾是“洪仲丘案”的辯護律師,當年高喊著軍事法院不獨立,堅決反對軍事審判。
如今卻親手推動恢復相關制度,這種前后矛盾的操作,讓不少島內民眾直呼“看不懂”,甚至痛批他“昨是今非”。
這項看似嚴厲的“軍法”,仔細琢磨下來全是漏洞,根本經不起推敲。
首先一個問題就繞不開,真到了戰時,局勢混亂之下,所謂的“審判”根本無從談起。
臺當局連自身安全都難以保障,還怎么組織法庭去追究所謂“投降者”的責任?
這種情況下,出臺這樣的條款,更像是自欺欺人的心理安慰,完全沒有實際意義。
更諷刺的是,臺軍近年來逃兵事件頻發,士兵根本沒心思為“臺獨”賣命。
2024年就有一名義務兵入伍才兩天,就趁著營區施工防護薄弱,翻墻逃跑,后來自行返營才被處置,還有一名士兵入伍不到一個月,深夜翻窗逃出營區,躲了18天才被緝捕歸案,最終被判5個月有期徒刑。
從2019年到2024年,臺軍事機關移送偵辦的逃兵案就有48件,這樣的軍隊士氣,光靠重刑就能扭轉?
島內年輕人心里跟明鏡似的,他們根本不知道為何而戰、為誰而戰,自然不愿當“臺獨”炮灰,臺當局不想著緩和局勢,反而用嚴刑峻法綁架臺軍官兵,逼著他們為“臺獨”分裂活動賣命。
更讓人擔憂的是,這項“軍法”的定義模糊不清,所謂“對敵人效忠”沒有明確標準。
按照草案邏輯,只要臺軍官兵有反“獨”傾統的言論或舉動,都可能被隨意解讀為“效忠敵人”,這意味著,臺軍官兵的言論自由被嚴重限制,稍有不慎就可能面臨牢獄之災。
國民黨民代早就看出其中貓膩,直言民進黨當局是在借“軍法”打壓反“獨”力量,把臺軍變成“臺獨武裝”。
民眾黨民代也公開質疑,現在恢復軍事審判,難道是要讓臺灣重返“戒嚴”時代?
明眼人都清楚,臺當局此舉根本不是為了所謂“國防安全”,而是為了鞏固自身政治利益。
他們心里明白,“臺獨”分裂行徑不得人心,臺軍官兵也不愿為其賣命,只能靠重刑來威逼利誘。
可歷史已經多次證明,靠高壓政策維系的統治根本長久不了,民心向背才是關鍵,兩岸同根同源,血脈相連,絕大多數臺灣民眾都渴望和平,反對戰爭,這是任何人都無法改變的事實。
臺當局與其花心思制定這些不切實際的“軍法”,不如好好想想怎么改善兩岸關系,造福兩岸民眾,那些企圖分裂國家的人,遲早會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他們的陰謀詭計也注定會失敗。
和平統一乃大勢所趨、民心所向之必然。任何妄圖分裂國家之惡劣行徑,皆會遭到全體中華兒女的毅然抵制,逆歷史潮流而動者,終究無法逃脫失敗之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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