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張奕丹
今年5月,浙江省天臺縣發生一起一死一傷的刑事案件。12月22日,被害人的家屬陳女士告訴封面新聞記者,死者是她46歲的弟弟陳某周,他們70多歲的父親也在該事件中受傷。陳女士提供的起訴書顯示,臺州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陳某豪因鄰里糾紛,預謀行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起訴書顯示,經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陳某豪家的豬欄間與被害人陳某周家相鄰,雙方因占地問題產生糾紛。2024年5月15日,雙方再次因占地發生爭執,陳某周母親陸某鳳在推搡過程中受傷,經調解,陳某豪賠償陸某鳳經濟損失。陳某豪一直心懷不滿,遂產生殺死陳某周一家的想法。2024年9月3日,陳某豪從抖音購買了一把長矛伺機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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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圖由受訪者提供)
2025年5月11日19時許,陳某豪攜帶長矛、尖刀,到天臺縣某某公司晚山分廠門口蹲守陳某周,遇見陳某周后,陳某豪用長矛、尖刀捅刺陳某周,接著陳某豪來到陳某周晚山村家中,用長矛捅刺陳某周父親陳某稱,遭到陳某稱、陸某鳳夫妻反抗,陳某豪逃離現場后服用毒鼠強,自殺未果。經鑒定,被害人陳某周系他人刺器作用致肺破裂、縱膈破裂、心臟破裂等造成大失血死亡;被害人陳某稱傷勢為輕傷二級。
案發當晚,被告人陳某豪打電話報案,后在村中一小店內向公安民警投案,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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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士父親的出院記錄(圖由受訪者提供)
臺州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陳某豪犯罪后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陳女士表示,父母只有她和弟弟兩個孩子,她比弟弟大兩歲。案發前弟弟和父母一起在村中生活,弟弟生前在鎮上開店做鐵皮棚,父親平時會幫忙看店。案發當天她不在家中,在接到母親電話后得知此事并報警。她的父親陳某稱頭部受傷、身上也有多處骨折。她提供的出院記錄顯示,陳某稱被診斷為創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多處)頭皮裂傷、(多處)皮膚裂傷、肋骨骨折等,在天臺縣人民醫院住院15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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