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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起
云南全面推行居民身份證替代老年優待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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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于做好以居民身份證替代老年優待證的通知》,全面推行居民身份證替代紙質老年優待證享受老年優待服務的便捷化轉型。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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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做好以居民身份證替代老年優待證的通知
云老齡辦發〔2025〕5號
云南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關于
做好以居民身份證替代老年優待證的通知
各州(市)老齡辦,省老齡委各成員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切實減輕老年人辦證負擔,推動老年優待政策便捷高效、最大程度地惠及老年群體,省老齡辦在充分調研、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決定自2026年1月1日起,統一以居民身份證作為身份核驗依據,全省各級政務服務部門不再設立老年優待證辦理窗口,不再受理《老年優待證》的新辦、換發和補辦等業務。原已辦理的《老年優待證》可繼續使用。全省年滿6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可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享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以及各級政府和相關單位提供的老年優待政策。現就做好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扎實開展政策解讀
各級老齡辦要充分認識到停止辦理《老年優待證》是推進簡政放權、提升政務服務效能的重要舉措。此次調整并非取消優待政策,而是將享受優待政策的憑證統一到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證上,實現“減證便民”。各級老齡辦、省老齡委各成員單位特別是政務服務窗口單位,要高度重視,強化責任擔當,組織工作人員開展專題培訓,主動向群眾做好政策解讀,避免因信息不對稱引發老年人誤解或不便。
二、多渠道宣傳引導,全面提升社會知曉度
各級老齡辦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作用,同時依托政務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渠道,廣泛宣傳不再辦理《老年優待證》后老年人可繼續享受優待政策等信息,切實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要在政務服務辦證窗口、提供優待服務場所以及老年人高頻活動場所等顯著位置張貼公告、設置提示標識,迅速將“不再辦理老年優待證,以身份證替代老年優待證”等信息向社會發布,切實擴大老年人知曉范圍。鼓勵基層村(居)委會、老年協會等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入戶宣傳,確保政策宣傳到戶到人。
省老齡委各成員單位要積極發揮系統優勢,依托各單位離退休干部管理部門,面向本系統離退休職工精準推送政策信息,做到應知盡知、安心放心。
三、加強協同聯動,確保政策銜接順暢
各級老齡辦要圍繞各自職責,主動對接公安、交通運輸、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體育、金融監管、政務服務等相關職能部門,督促及時修訂涉及老年優待的服務流程和管理制度,明確居民身份證替代老年優待證享受各類優待服務,嚴禁以未持有《老年優待證》為由拒絕提供優待服務,切實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各公共服務單位要開展自檢自查,清理或調整有關政策中要求出示《老年優待證》的相關條款,確保政策執行無縫銜接。要建立健全問題反饋和應急響應機制,暢通咨詢投訴渠道,對老年人反映的困難和訴求第一時間響應處置。鼓勵各地探索“智慧助老”應用場景,推動居民身份證信息在交通出行、文體休閑、醫療健康等領域的便捷核驗,不斷提升老年人辦事體驗和服務滿意度。
四、其他事項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同時,《云南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 <云南省老年人優待證辦理工作暫行規定> 的通知》(云老辦〔2007〕19號)和《云南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簡化老年人優待證辦理工作的通知》(云老齡辦發〔2021〕3號)廢止。
2025年12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來源:云南省民政廳
該通知指出,自2026年1月1日起,全省不再受理老年優待證新辦、換發及補辦業務,年滿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即可依法享受國家以及各級政府和相關單位提供的老年優待政策。原已辦理的老年優待證可繼續使用。
云南省民政廳老年工作處處長楊春媛:“紙質老年優待證在使用過程當中容易出現易損遺失等問題,而身份證作為公民法定唯一終身不變的有效身份憑證,在醫療服務、休閑文體等場景已經深度融合,那推行以身份證替代老年優待證,是提升治理效能減證便民的一個重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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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強調的是,此次政策調整并非取消優待,而是通過減證便民將優待憑證統一到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證上,破解紙質優待證易損易失、信息更新滯后等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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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大觀樓
云南省民政廳老年工作處處長楊春媛:“從前期的調研當中我們發現以身份證替代紙質老年優待證,在部分領域已推行運用,在群眾中反映良好。我們也前后兩次征求了43個成員單位,以及16個州市的意見以后才形成了正式的文件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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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政策平穩落地,《通知》明確,將要求各級老齡辦廣泛宣傳引導,主動對接公安、交通、文旅、衛生健康、金融監管、政務服務等部門,同步修訂服務流程和管理制度,并建立動態響應與問題反饋機制,持續優化適老服務效能,切實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
云南省民政廳老年工作處處長楊春媛:“截至2024年年底,全省60周歲以上老年人有834萬。目前持優待證以后持身份證可以享受政務服務、衛生保健、交通出行、商業服務、文體休閑、維權服務等方面的優待。”
來源:云南省民政廳、8099999《街頭巷尾》
編輯:謝泠然
編審:李雪
終審:周健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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