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2日電(記者謝希瑤)對外貿易法修訂草案12月22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二次審議。修訂草案二審稿就支持和鼓勵發展數字貿易、加快建立綠色貿易體系等增加多項規定。
發展數字貿易、綠色貿易是推動貿易創新發展的重要著力點。“十五五”規劃建議提出,“拓展中間品貿易、綠色貿易”“創新發展數字貿易,有序擴大數字領域開放”。日前舉行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積極發展數字貿易、綠色貿易。
修訂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國家根據對外貿易發展的需要,促進跨境金融服務體系建設;支持對外貿易數字化發展,推動數字證書、電子簽名等國際互認,提升對外貿易便利化水平;推動與綠色貿易有關的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建設;支持和促進對外貿易人才隊伍建設,為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為進一步體現黨中央關于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的部署和要求,修訂草案二審稿增加了對外貿易工作應當推進貿易強國建設、國家維護公平公正的國際經濟貿易秩序、國家支持貿易促進平臺提升功能和服務水平等相關規定。
修訂草案二審稿進一步就國際服務貿易、對外貿易救濟等作出規定,明確了常見的服務貿易模式,規定國家鼓勵以跨境交付、境外消費、商業存在、自然人移動等各種模式開展國際服務貿易;為應對貿易風險和貿易環境變化的影響,規定有關人民政府可以根據需要建立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等的貿易調整援助制度。
修訂草案二審稿關于法律責任的設置,充分考慮對外貿易經營者中不少屬于中小微企業的規模和特點,對相關條款中罰款的規定作了相應修改,不限定最低罰款數額,以便于主管部門根據個案具體情況準確適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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