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25年12月23日),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易庚華故意殺人案,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易庚華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經審理查明,1992年12月22日上午,被告人易庚華與被害人李某平(歿年9歲)的父親李某祥因工資糾紛發生爭執。當天下午,易庚華到李某平就讀的小學,將李某平從學校帶離至雷州市北和鎮某甘蔗園內,持刀捅刺致其死亡后潛逃。后易庚華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易庚華持刀故意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犯罪手段殘忍,犯罪后果和罪行嚴重,應當依法予以嚴懲。鑒于公訴機關未能提供現場勘查筆錄、尸體檢驗報告等證據,量刑證據存在瑕疵。綜合考量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對被告人易庚華判處死刑,可不必立即執行。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被害人家屬、被告人家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各界群眾旁聽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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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此前報道,李海玉的弟弟在湛江被害后,她追兇多年,曾與兇手曖昧“網聊”,并于2020年協助警方將嫌疑人易某華抓獲。2024年11月1日,易某華故意殺人案在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擇期宣判。
擬宣判后拜祭弟弟
12月23日早上7時許,在湛江一賓館的李海玉醒來在疊被子。時隔一年多,她再次來到湛江,“這一次的感受很不一樣”。
過去,李海玉為弟弟的案子奔走都是孤身一人,這一次多了家人陪伴的身影。“我的姐夫,還有我姐夫的哥哥,他們都來了”,家人的支持給了她信心,她臉上露出鮮有的笑容,“以前是一個人,這次有家人陪同,我心里很溫暖,不再孤獨”。
她稱,在接到法院通知前,12月16日晚上,她做了一個夢,“我夢見弟弟跟我說,姐姐我好冷好冷,我想回家”。她次日就去理發店再次剃了光頭,剃發明志,“一定要為弟弟討回公道”。12月19日,時隔一年多,她終于等到法院關于一審宣判的通知。
李海玉計劃,宣判后和家人去安葬地鵝感村拜祭弟弟。她透露,2023年左右,有村民曾找到埋葬弟弟尸骨的壇子碎片,后來移交給警方。
“我不要賠償,只希望兇手判死刑。”如果一審結果不如自己預期,她表示會堅持繼續為弟弟討回公道,“我相信法律,會還我弟弟公道”,她相信,自己經歷27年漫漫追兇之路的坎坷后,一定會迎來勝利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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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玉。
為弟追兇27年
南都此前報道,1992年12月22日,湖南籍男子易某華因工資糾紛和同鄉李某祥發生矛盾,隨后在湛江雷州市邁車坎村小學把李某祥的9歲兒子李某平(李海玉弟弟)帶走,李某平從此下落不明。
南都此前報道。
1993年2月19日,一具男童遺體在邁車坎村附近的甘蔗林被發現,經李某祥等人辨認,死者是李某平。法醫做了尸檢后,將李某平遺體交由家屬處理,后遺體被埋在附近公路邊。
李海玉1997年初中輟學,開始了27年的追兇之路。她一人走遍多省,最終在老家蹲守到犯罪嫌疑人易某華。為確認其身份并收集證據,李海玉與易某華網聊3年多,最終在2020年協助警方將易某華抓獲。
2024年9月,易某華因故意殺人罪被提起公訴。11月1日,該案在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李海玉的代理律師王文廣告訴南都記者,“經過審理,法院將擇期宣判,公訴機關對被告建議量刑為死刑。”
2025年2月13日,李海玉告訴南都記者,雖然多家媒體已經對她的這段追兇經歷做了詳細報道,但她還是希望,“有作家能寫成一本書警醒后人,讓更多孩子不會像弟弟一樣被騙”,并承諾自己不收取任何費用,“我愿意免費授權”。
12月20日,李海玉告訴南都記者,該案將于12月23日上午在廣東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她計劃22日出發到湛江,期待宣判結果如她所愿。“希望判兇手死刑,立即執行,告慰我爸爸媽媽在天之靈,還我弟弟一個公道。”
“我媽媽去世時才30多斤。”她哭著說,今年10月,與她相依為命的母親病逝后,她靠借錢安葬母親。獨自生活的她,靠好心人送些雞鴨養來勉強度日,“有些被人偷了,有些養不好死了”。
據南方+、南都此前報道(南都N視頻記者 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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