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7月18日上午,金庸在北京受到鄧公接見,兩人相談甚歡,直到鄧公提起一位舊人,引來金庸一番感慨。
“人人黃泉不能復生,算了吧!”
這位舊人正是金庸的父親查樞卿,曾在1951年被槍斃,在金庸眼中,父親的命運只是改朝換代之際發生的悲劇,查家對此沒有記仇的道理。
就在這次會面后不久,浙江海寧縣多個部門對查樞卿一案進行重審后發現,這的確是一樁冤案,查樞卿終于在死后30年得以平反。
要說查樞卿案情到底冤在何處?金庸對父親慘死感到釋懷的背后有何深意?整起案件的來龍去脈又是怎樣的?這些問題還要放回時代大背景中去尋找答案。
1951年的中國,鎮反運動如火如荼,歷史的復雜性就在于,任何一場社會變革難免造成一些誤傷的悲劇,查樞卿便是極具代表性的存在。
當年,他被定性為地主,根源在于海寧查氏數百年的家族積淀,作為名副其實的文苑世家,明清兩代便有“一門十進士,兄弟五翰林”,康熙皇帝曾大加褒獎,這份榮耀既是文化傳承,擁有的土地,是通過世代耕讀、科舉入仕、購置田產等方式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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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查樞卿這一代,他本人是受過新式教育、有見識的鄉紳,負責管理的家族祀田,收入的一部分用于維系家族的文脈和救濟族中貧孤。
然而,在鎮反運動中,“地主”這個階級標簽本身就成了一種原罪,曾經的鄉紳自治與文化威望被片面解讀為剝削與壓迫,也注定了查樞卿避無可避的悲劇開場。
抗糧是查樞卿被指控的核心罪名之一,但此事的真相遠比字面復雜。
所謂“抗糧”,并非指查樞卿公然組織武力抗拒繳糧,作為家族田產的管理者,既有自家田也有族中公田,在斗爭白熱化的氛圍下,任何程序上的延遲、管理上的分歧,都很容易被解讀為蓄意對抗新政權的政治行為。
在今天看來,一個原本屬于行政管理范疇的糾紛,就這樣被賦予了強烈的政治色彩,成為了置他于死地的罪狀。
至于窩藏土匪的指控,則更具那個時代的荒誕色彩,是典型的欲加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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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現有披露的史料,事件根源在于查樞卿繼妻顧秀英的弟弟,此人在解放前曾擔任地方保安部隊的軍官,混亂時期將一把手槍偷偷藏匿起來,地點正是查家,對此,查樞卿夫妻倆并不知情,直到事情敗露。
當時,這把手槍理所應當地被歸屬于土匪或反革命武裝物資,查家發現槍支,無疑等同于為土匪窩藏武器,性質極為嚴重,還找來了“圖謀殺害干部”這個莫須有的罪名。
作為戶主,查樞卿必須為這一切承擔責任,于1951年4月26日被槍斃。
直到1981年,鄧小平與金庸的談話,成為了查案重啟的契機,當地政府組織力量,對這樁塵封三十年的舊案進行了細致復查,最終結論清晰而明確。
“原判定性不當,處理有誤。”
此時再看金庸的那句“算了吧”,輕描淡寫卻重若千鈞,釋懷并非出于懦弱或遺忘,而是源于他本人就是一位能深刻理解歷史復雜性,還敢于親身參與其中的戰士。
60年代,他曾在《明報》發表一系列旗幟鮮明的社評,為底層民眾的悲慘命運吶喊,展現了一個知識分子的良知與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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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十年動蕩風暴席卷全國時,他作為香港極少數的早期清醒者之一,在《明報》上持續發表批評文章,以其深邃的歷史眼光,預言了這場運動將帶來的災難性結局。
正因為金庸曾經勇敢地站在時代的對立面,與那些倒行逆施的力量搏擊過,他才比任何人都更深刻地理解,父親的悲劇是宏大歷史敘事下的個體犧牲,釋懷是一種穿透歷史的悲憫,而非簡單的原諒或遺忘。
這才是最真實的金庸,也是鄧公最看重的地方,當改革開放時代大幕掀起后,金庸依然在海外華人世界擁有巨大號召力,也還是那位心懷家國、明辨是非的知識分子與報人,也是當年兩岸最合適的傳話人。
那次會面,查樞卿的冤案終究不過是一段小插曲,金庸的釋懷,深沉地表達了對歷史傷痕的理解、寬容與超越。
歷史車輪滾滾向前,從不為任何人的悲傷停留,我們能做的,是從悲劇中汲取教訓,帶著對過去的深刻銘記,堅定地走向一個不再重蹈覆轍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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