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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學校,為了錢,特么的連臉都不要了。他們將學生家長當成了待宰的羔羊,想方設法不擇手段的從家長身上斂財。
近日,湖南省常德市芷蘭實驗學校的一則捐款通知,在社交平臺掀起軒然大波。多位家長曝光,這所學校,竟要求每位家長向?qū)W校教育基金會捐款不少于1000元。
教育基金會本是匯聚社會力量、助力教育發(fā)展的公益平臺,家長為公益事業(yè)捐點款是愛心的傳遞,本無可厚非。
但芷蘭實驗學校卻將向家長的自愿捐款異化為強制,并設定了1000元的底線,這種明顯脫離公益捐贈的核心精神,妥妥的就是借教育之名行斂財之舉。
而更令人咋舌的是,該學校在捐款通知中還貼心的提示,家庭條件好的家長可以多捐、多次捐,捐款數(shù)字可包含“985”“211”,并美其名曰寓意滿滿。
為了錢,芷蘭實驗學校真可謂是費盡了心思,連迷信式的營銷都用上了,用名校符號拿捏家長對孩子的升學期待,又赤裸裸地榨取家長錢財。如此急功近利的吃相真的很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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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了解,芷蘭實驗學校是一所公辦學校。網(wǎng)上公開信息顯示,其在校生規(guī)模達8000余人。
8000學生就是8000個家庭,按每年一次、每個學生家長1000元的強制捐款標準計算,那么該校每年憑此斂財,收入就高達800萬元。
芷蘭實驗學校聲稱,這些捐款他們將用于“高二一期早晚自習開支、學生相關(guān)支出及優(yōu)秀師生獎勵”。
但問題來了,作為公辦學校,其辦學經(jīng)費不是由財政全額保障的嗎?其早晚自習開支、學生日常支出,不屬于正常的辦學成本嗎?
此外,學校獎勵優(yōu)秀師生,本是學校履行辦學責任的基本體現(xiàn),咋在這所學校里面,卻讓家長掏腰包為學校的義務買單?
筆者認為,常德市芷蘭實驗學校這種家長出錢、老師獲利、學校得名的無恥捐款模式,本質(zhì)上,是其將本該自身承擔的辦學責任轉(zhuǎn)嫁給家長,讓公益捐贈淪為了學校的創(chuàng)收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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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對家境優(yōu)渥的家庭而言或許只是一頓飯錢,但對普通工薪家庭,這筆錢,卻是他們需要精打細算的必要開支。
芷蘭實驗學校如此強制家長捐款的操作,不僅給學生家長增添了負擔,其不要臉的行為更徹底擊穿了教育應有的底線與體面。
我們都知道,如今電詐猖狂,但那些詐騙分子在詐騙錢財?shù)臅r候,尚需要編造一些理由。
而作為公辦學校的芷蘭實驗學校,卻堂而皇之地以教育基金的幌子,將家長當成待宰的羔羊,變相壓榨家長,這種明搶式的捐款遠比詐騙更令人心寒。
教育的初心,是立德,是樹人;教育的純粹,任何利益都不能玷污。
家長送孩子上學是為了求知成長,而不是為了當冤大頭被不要臉的學校強制捐款。
這一底線,任何學校都無權(quán)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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