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一本校園甜文,書中的男主簡直完美符合我的性癖。
就在我看著小說嗷嗷叫老公的時候,我穿書了。
但不是女主,而是男主看都不看一眼的女配。
我傷心,我跺腳,我落淚,我放棄!
既然得不到男主的歡心,那就得到學習的歡心。
于是我拼了命地學習,吃飯看書,走路看書。
就連蹲坑都得抱著書。
我陰差陽錯地和男主考到了一個班。
就在我認為會一直相安無事時,女主找上門來了,她說我搶她男人?
穿書的第一天,我就喜歡上男主林謙奇了。
不是一見鐘情,而是覬覦已久。看這本書的時候,我就常常在被窩里,嗷嗷叫著老公。
清冷的學霸男神,完美戳中我的取向。在看到真人后,更是把持不住。
可情況畢竟不同了。
穿進書中世界后,他不可能再做我的紙片人老公,而是成為一個徹頭徹尾的陌路人。
我只能遠遠看著,他和女主甜甜的愛情。
悵然若失的感覺,堵在胸口,悶悶得難受。
那時他和女主還沒有在一起,喜歡上林謙奇的女孩子很多很多,不乏有勇敢的女孩子對他告白。
無一例外,全部被他冷冷拒絕。
我想,我的這份喜歡,也唯有埋在心里了。
我只是個沒有存在感的路人。家庭破碎,不夠漂亮,不夠自信。
更沒有穿書者標配的系統,外掛一開,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我只能化悲憤為動力,拼命學習。
一是做這個年紀該做的事情。
二是出于我的一點點私心。
我想要努力靠近林謙奇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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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求別的。
能看到他,我就很滿足了。
從此我成為那個最早到學校,連吃飯都在看書的同學。
在一次分班考,我進步了兩百多名,分到了男女主所在的尖子班。
第一天到新班級時,女主蘇梅馬上跑了過來。
宋虞?你找誰呀?
在原文里,我是個不折不扣的學渣。
跟蘇梅是塑料姐妹,白天在她面前蛐蛐別人,傳播八卦,晚上咬著被子,嫉妒她的光芒萬丈。
光顧著陰暗爬行,自怨自艾,就是沒心思好好學習。
所以她才會誤以為我是來找人的。
我考進你們班了。
我向她解釋道。
啊?她一愣,轉身跑去講臺上看名單。
然后才回來,從頭到腳將我打量一遍,你進步挺大。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低頭坐到我的座位上。
林謙奇坐在教室的另一端。
我假裝看窗外,用余光偷偷看他。
蘇梅似乎在跟他講我考進來的事情。他雖然沒有興趣,卻也朝我這里看了一眼。
我屏住呼吸,不著痕跡地將目光收回,落在面前的筆記上。
好險。
差點對視了。
換了新的班級,學習氛圍的確要濃厚很多。
至少在這里,我不會被當成異類。因為大家都是一樣,會在課間寫題,會三五成群地討論問題。
我逐漸穩在年級前列,跟林謙奇和蘇梅上了同一所重點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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