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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則新聞值得所有家庭尤其是年輕夫妻關注:托育服務法草案首次提請審議,國家將為三歲以下嬰幼兒的托育服務專門立法。這意味著,“入托貴”、“供給少”、“不敢托”這些難題,終于要被納入法律的框架下系統解決了。
國家衛健委此前發布的數據顯示,全國3歲以下嬰幼兒入托率僅為5.5%左右,托兒所少而貴。這意味著,無數媽媽要在孩子3歲前面臨職場與家庭選擇,無數家庭要在“事業上升期”與“孩子成長期”之間費心平衡。
作為兩個孩子的母親,我深感這項立法非常有必要。它觸及的,不僅僅是托育服務供給,更是公眾對生育友好的期待。要知道,養育過程中有太多具體而微的難處了。
比如,每天下午四點是雙職工家庭的艱難時刻,每一個幼兒園和小學門口都是“祖輩接送大軍”,這是職場節奏與育兒時間表碰撞的真實寫照。
又如,“完美育兒嫂”往往只存在于中介的口中,家庭要獨自承擔大量試錯成本找到一個較為合適的阿姨。
再如,伴隨學校“減負”,家長尤其是母親客觀上要承擔起更長的陪伴時間,那么她的職場該由誰去“托”住?
因此,我們說,托育立法是堅實的第一步,但絕非終點。我們需要的生育友好,是一個立體的支持系統:
首先,時間有待優化:比如近年屢屢提及的彈性工作制,需要得到貫徹落實,至少能有課后服務“等一等”尚未下班的家長。
其次,要在經濟上減負:托育服務應是普惠的、可負擔的公共服務。
此外,育兒觀念要改變:必須打破“育兒是母親天職”的刻板印象,將它變成“父母共同的責任”和“社會共建的工程”。
最近,上海等地出現了“生育友好崗”,這是一個溫暖的信號。當企業愿意為父母(而不僅是母親)提供便利,當父親休育兒假不再成為新聞,當城市的商場、車站、圖書館,隨處可見母嬰室,這些具體的改變會向年輕女性傳遞出信號:你們對生育的猶豫,社會看見了;那些沉重的成本,社會將嘗試分擔。
一個生育友好的社會,其最終目的,并非簡單地提高生育率。它應該有更高的追求,讓“母親”這個身份,不再與“自我犧牲”劃等號;讓一個家庭在享受養育的喜悅時,不必以透支一代人甚至幾代人的精力為代價。
這條路還很長,但立法,讓我們聽到了發令槍響。
你對生育友好怎么看?你覺得現代家庭需要什么樣的育兒支持,歡迎在評論區留言互動。
原標題:《上觀時評|托育立法之外,需要什么樣的生育友好?》
欄目主編:簡工博
本文作者:解放日報 謝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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