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白山下,參田連綿。作為吉林省最具特色的優勢資源產業,人參產業正經歷一場法治變革。新修訂的《吉林省人參產業條例》將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這部法規,是吉林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護航特色產業升級、優化營商環境的一次具體實踐。
吉林省人參產量占全國總產量的60%,產業邁向千億級規模的目標已日益清晰。然而,種質資源保護不足、全鏈條質量管控不完善、品牌維護面臨挑戰等深層次問題,曾一度制約產業高質量發展。在這一背景下,系統性立法供給被提上日程,成為推動產業跨越式發展的關鍵手段。
法治護航
破解人參產業發展瓶頸
此次條例修訂工作由吉林省司法廳牽頭,歷經多年調研論證,堅持“問題導向”和“急用先立”的原則。修訂過程中,工作專班多次深入主要產區、企業及科研機構進行實地調研,廣泛征求意見,累計收集117家相關單位反饋,并組織召開多輪專家論證會,梳理吸納各類意見建議70余條。 修訂后的條例在多方面作出創新性規定:對人參種質資源實施系統性保護與規范開發利用,確保產業源頭安全;強化從種植環境到加工銷售的全鏈條質量管理要求,保證產品安全與道地品質;明確加強吉林長白山人參區域公用品牌保護,建立嚴厲的侵權行為法律懲戒機制。
此外,條例創新性地納入了“推動人參全株開發應用”“支持符合條件的林下山參產品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探索”等條款,直接回應市場創新需求,從消費端拓展產業發展空間。這一系列立法創新,為吉林人參產業提供了穩定、權威的法律保障,使產業發展從經驗驅動轉向法治保障,奠定了高質量發展的堅實基礎。
民主立法
凝聚產業發展共識
良法出于眾議,善治始于傾聽。吉林省在條例修訂過程中,注重通過科學、民主的立法機制凝聚多方共識。立法專班堅持開放立法理念,先后開展多輪覆蓋省內外的深度調研,足跡遍及主要產區、企業、科研機構及市場交易環節; 廣泛收集社會各界意見,匯聚行業專家、法律學者和從業代表智慧,精細打磨條款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在這一過程中,創新條款如“人參保全株開發利用”“支持林下山參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探索”等應運而生,既回應了產業市場需求,又拓寬了高端人參產品應用空間。 這種從源頭設計、系統考量的立法模式,使得法律不僅是約束工具,更成為引導產業創新、拓展市場的重要驅動力。
與此同時,條例修訂強調與產業實踐緊密結合,將成熟經驗與改革需求固化為法律規范,解決了長期困擾產業的深層問題。從種質資源保護到全鏈條質量管控,從品牌建設到侵權懲戒,條例形成了系統性、可預期的法治框架,為吉林人參產業走向標準化、品牌化、國際化提供了堅實法律保障。
制度聯動
驅動全局產業高質量升級
法治護航不僅需要頂層設計,更需配套制度支撐。在省級立法統籌下,吉林省委、省政府將推動人參產業高質量發展列為全省重點改革專項,制定了《長白山人參產業高質量發展規劃(2025—2030年)》,明確未來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勾勒出千億級產業集群的宏偉藍圖。
在此框架下,主產區的地方小切口立法實踐也迅速跟進。例如,通化市于2024年出臺《通化市人參產業高質量發展條例》,針對參地輪作、土壤改良、道地性保護等本地實際問題,創設了具體管理制度。這些精準的制度供給有效破解了產業發展瓶頸,釋放政策紅利。 數據顯示,2024年通化市人參產業綜合產值達到403億元,同比增長15.2%,占全省產值比重顯著增加。
吉林的探索實踐表明,從單一產業的深度立法設計,到上下銜接的制度體系構建,法治供給不僅保障了產業權益、規范了市場秩序,也激發了創新活力。隨著新修訂條例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的落地,吉林人參產業將在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中持續成長,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特色產業法治發展路徑,為東北全面振興及其他特色資源產業的高質量發展提供寶貴經驗。
來源:吉林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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