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起起校園食品安全事件引發公眾對校園餐桌的深切憂慮,制度層面的回應便顯得尤為迫切。2025年12月,昆明市正式公布《昆明市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定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這不僅是繼具體事件后的一次立法修補,更是從根本上維護校園食品安全治理體系的深層努力。它標志著監管思路從事后“滅火”向事前“防火”、從單一部門負責向社會多元共治的系統性轉變。
《條例》最顯著的特征,在于其構建了一個覆蓋“從農田到餐桌”全鏈條的嚴密責任網絡。它不再將食品安全視為食堂內部事務,而是將其提升為由市、縣(區)人民政府負總責的系統工程,并明確將相關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在學校層面,確立了校長(園長)第一責任人制度,并針對關鍵風險點進行了精細化的責任切割。
例如,針對飽受詬病的食堂外包問題,《條例》明確鼓勵食堂自主經營并堅持公益性,對外承包則須嚴格執行招標、審查、考核與退出機制,并特別規定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不得對外承包。在食材入口,規定驗收需至少兩人共同參與,執行信息核對、外觀檢查等程序,且驗收與出入庫管理人員不得兼任,形成了內部制衡。這些條款直指過往因責任模糊、利益驅動導致的采購驗收漏洞,旨在通過清晰的權責界定,筑牢食品安全的第一道“物理防線”。
《條例》的另一個前瞻性亮點,在于其力推“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并以此為基礎健全可視化非現場監管機制。這不僅僅是安裝攝像頭,其深層意義在于通過技術手段,將原本隱蔽的后廚加工過程轉化為可記錄、可追溯、可預警的數據流。配合要求視頻留存不少于30天、關鍵環節風險自動識別等規定,技術成為穿透管理黑箱、提升監管效能的“第二道防線”,也讓“流于形式的檢查”難有藏身之所。
《條例》的出臺,無疑是昆明市在學校食品安全領域邁向治理現代化的重要里程碑。其系統性的設計,特別是對全鏈條責任、技術透明化與社會共治的強調,為其他地區提供了有價值的立法參考。
然而,歷史的經驗提醒我們,“屢錯屢犯”的頑疾往往不在于制度缺失,而在于執行乏力。再嚴密的法規,若監管“不長牙齒”,整改就容易“打折扣”。《條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它規定的對食品的定期不定期抽檢“不得免檢”,以及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者的責任追究,能否從條文轉化為讓違法者“付出沉重代價”的日常實踐,是未來的核心看點。(昆明信息港評論員 勞學麗)(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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