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紅星新聞記者收到陜西省子長市史家畔鄉楊家河村村民楊某反映,其村內耕地涉嫌被子長市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違規用作光伏發電站,導致村內的耕地面積減少。 楊某向紅星新聞記者提供了現場所拍攝的照片和視頻,顯示該光伏發電項目為子長市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11.7兆瓦光伏電站。在這片耕地上,光伏電板一排排錯落擺放在田埂之間,經過一場大雪之后,田地間的雪還沒有融化,只有光伏電板下面未落雪長著荒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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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家畔鄉楊家河村11.7兆瓦光伏電站
“這塊地一直是基本農田,有人種著。”楊某說,光伏電板所占用的土地最初由村民種植,曾經蓋過農業大棚,后來收歸成為集體,但現在卻被裝上了光伏電板。
12月25日,紅星新聞記者就此事致電楊家河村村干部史某,對方表示這個發電站安裝已經有七八年的時間,這還是子長市沒有撤縣設市時縣上主導的項目。“那塊地原來種植的玉米,還蓋過大棚,但大棚已經拆了很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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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家畔鄉楊家河村11.7兆瓦光伏電站
村干部史某表示,在光伏板安裝的時候,他還沒有當上村干部。整個光伏發電站并不僅僅占用了楊家河村的農田,附近馬家坪村的農田也被占用了,而且馬家坪村的動工時間更早,在2015年左右。史某說,雖然光伏發電站占用了農田,但征地一方支付過相關費用。
“我們村大概有12畝地被征用,簽了20年的租地合同,每畝地每年費用為1000多元。2017年左右建造,現在拆也不好拆,這也不是說我們村里面招商進來的項目,這是人家政府牽頭的。”史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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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子長市人民政府官網上,可以查詢到關于11.7兆瓦光伏電站的信息,原子長縣經濟發展局2018年部門決算說明顯示:11.7兆瓦光伏扶貧電站項目已建成投用。
據國土資規〔2017〕8號《國土資源部 國務院扶貧辦 國家能源局關于支持光伏扶貧和規范光伏發電產業用地的意見》規定,在積極保障光伏扶貧項目用地方面,光伏方陣使用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的,在不破壞農業生產條件的前提下,可不改變原用地性質;采用直埋電纜方式敷設的集電線路用地,實行與項目光伏方陣用地同樣的管理方式。對于使用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布設光伏方陣的情形,應當從嚴提出要求,除樁基用地外,嚴禁硬化地面、破壞耕作層,嚴禁拋荒、撂荒。
2024年9月,自然資源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聯合下發文件,要求新建、擴建光伏項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光伏方陣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對于合法合規已建成的利用一般耕地布設光伏方陣的光伏復合項目,用地單位要落實種植義務,嚴禁硬化地面、破壞耕作層,嚴禁拋荒、撂荒。
紅星新聞記者致電子長市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負責人楊某某,他表示該項目所占用的地不是基本農田,而是一般耕地,在2016年的時候啟動項目,楊家園子鎮楊二村、史家畔鄉馬家坪村和楊家河村,基本是前后腳的時間動工,在當時的政策環境下,光伏發電項目可以使用一般農田。項目的手續經過報備,在流程上沒有任何問題,并且當時租用村內的土地時都經過信息公開的流程。
12月25日下午,紅星新聞記者從子長市農業農村局獲悉,11.7兆瓦光伏電站項目主導方為原子長市經濟發展局。隨后,記者致電子長市經濟發展局相關負責人,對方證實了楊某某的說法,表示該項目并不存在違規問題。
紅星新聞記者 鐘夢哲受訪者供圖
編輯潘莉
審核 王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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