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醉在回憶錄中說自己在戰犯管理所依然愛說愛動愛打聽,這可能是也多年特務生涯養成的習慣:“我是一個閑不住的人,有空便東串西走,又愛說笑話,所以,每一個組我都去串過門,當然就會聽到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我聽到之后,又愛去傳播,曾經為此而犯錯誤,要我在小組的生活會上作檢討。(本文黑體字均出自沈醉回憶錄)”
沈醉到處“串門”,其實也是一種“情報搜集”工作,以那本《戰犯改造所見聞》的印刷量來計算收入,估計不會比一般的暢銷書少。
很多人都認為沈醉在軍統就是搞總務的“大管家”,但是我們細看他的《我的特務生涯》就會發現,他手上的鮮血并不比徐遠舉、周養浩少——徐遠舉周養浩一般都是下令抓捕或主持審訊,而沈醉在當總務處長之前還當過復興社特務處上海特區法租界情報組組長、淞滬警備司令部偵察大隊少校行動組組長、軍統臨澧特訓班中校行動術教官、常桃警備司令部稽查處任上校處長兼湖南第二行政區(湘西)保安司令部偵察組上校組長、重慶警察局偵緝隊長、重慶衛戍司令部稽查處上校督察長,沒少親自捕殺地下黨,也曾在抓捕中胸口中槍、一條腿被打瘸、一只眼睛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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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戴笠賣命,被毛人鳳打壓,沈醉雖然在云南起義通電上簽了字,但卻不是真心的,這一點他自己也承認,他在被軟禁而沒有投入陸軍監獄之前,還在秘密串聯伺機反撲:“李彌發起,我們七人結為患難兄弟(另外五人為余程萬、李楚藩、沈延世、石補天、童鶴蓮),七個人都不甘心于舊時代的死亡,時時研究如何能取得自由后,再來一次報復性的行動,把已解放了的云南重新置于蔣介石和自己的統治之下。大家把扯下來投入字紙簍的勛標和領章等重新拾起來保存著,準備再用。”
沈醉等人的陰謀沒有得逞,但李彌等人通過假起義獲釋并帶兵反攻云南,于是沈醉就悲催了:“余程萬、石補天、李彌三人先后被釋放,這三人釋出之后立即翻臉,戰事不但未停止,而是更瘋狂地向昆明猛撲,槍炮聲徹夜可聞,且越來越近。盧決定把我和沈延世、李楚藩、童鶴蓮四人移送到錢局街模范監獄。 ”
如果沈醉也跟李彌余程萬一起離開昆明,肯定也會再去找“老冤家”或“老主子”,因為他早已把家眷都送去了香港,自己是絕不可能留在大陸的。
沈醉與李彌余程萬結拜和密謀,不可能是只有他們七人知道,所以沈醉進戰犯管理所,應該是必然的事情,用我們家鄉的話來說,那就是叫花子背著二斗米——自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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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醉被關起來之后,最先遇到的仇人有三個:“在監獄中我唯一的苦悶就是和徐遠舉、成希超、周養浩等人關在一起,他們老是罵我‘賣友求榮’。特別是徐遠舉,向來脾氣暴躁,一見到我便圓眼一瞪,連諷帶刺地說:‘你出賣了我們,怎么也關起來了?沒給你一官半職當當?’”
沈醉在重慶的戰犯管理所并沒有跟郭旭做同學,因為郭旭1950年就被送進了北京(沈醉描述:“郭旭是一位非常忠厚的財神爺,北京監獄中的老資格。1950年,我和他在昆明監獄分手后,他便被送到北京,他的編號是一〇七,可見其年資之老,連杜聿明都遠不如他,杜編為二〇一)”,而沈醉、徐遠舉、周養浩、成希超則先被轉送至重慶白公館,后轉到松林坡看守所、石板坡的重慶市監獄,1956年初從重慶市監獄轉到了重慶戰犯管理所(就在原先的中美合作所),1957年國慶節后,沈醉和云南綏靖公署副主任孫渡、江陰要塞司令孔慶桂、劉文輝部二十四軍參謀長王靖宇又被送到北京功德林戰犯管理所——他在重慶的“老同學”宋希濂、鐘彬、徐遠舉、周養浩比沈醉進京還早,電視劇為了劇情緊湊,才讓他們“同車到達”。
為了方便起見,我們將沈醉學習改造的地方都叫“戰犯管理所”,這是因為當年各地戰犯學習改造的地方名字有很多且大不相同,有的還叫“解放軍官訓練團”,為了方便起見,我們還是按性質將這些地方都稱作戰犯管理所(沈醉書中稱“戰犯改造所”,也不是十分準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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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醉與徐遠舉、周養浩、成希超原本關系很好,這次結仇是不是沈醉有錯,另外三人在回憶文章中沒有提起,沈醉卻替自己作了辯護:“他們很稱贊我這一做法(指在云南起義通電上簽字,并在報紙和廣播中命令特務放下武器),并勸我拿出全部‘本錢’來。我就把徐遠舉、周養浩、郭旭、成希超交了出來,把云南站大小20多部電臺和外省遷往云南的十多部電臺、武器和所有重要特務、潛伏電臺等以及潛伏組織一起交出。盧漢控制了機場,他們已無法逃臺,而且他們對昆明的情況根本不熟悉,若亂跑出去,弄不好就會被保安團抓住打死,還不如與我們一道參加起義。”
沈醉說他是“好心”而徐遠舉、周養浩、成希超“不理解”,后來他用盡辦法,才與這三人言歸于好。沈醉用的是特務最常用的辦法,這一點大家都知道,但沈醉與這三個將軍級特務“結仇”孰是孰非,可能就只有當事人自己心里清楚了。
沈醉把四個少將特務“交出”,應該并不算錯,而他進入北京后遇到的另外兩個仇人,結仇經過就比較離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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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醉在《戰犯改造所見聞》中回憶:“我過去由于工作關系,除了在國民黨統治區工作的共產黨一些領導人,以及民主黨派中一些負責人受到過我的迫害和監視、盯梢、逮捕、打罵等外,在國民黨內也有不少和我是冤家的。連在戰犯管理所內,也有幾位和我過去還是仇人。”
沈醉仇人多得數不清,他在功德林戰犯管理所重逢的兩個,一個叫周振強,一個叫袁仲虎(袁鴻逵,字仲虎),這兩人都是黃埔一期畢業的中將:周振強為浙西師管區中將司令兼金華城防指揮,袁仲虎為“國防部中將部附(蔣軍的軍隊中有團長、副團長、團附,營連排也都有‘附’,有些人把副團長寫成團附或團副是不對的)”、第六編練司令部(司令官先為何紹周后為李彌)中將高參。
袁仲虎原本是不會當什么勞什子中將高參,也不用進戰犯管理所的,他如此倒霉,全是被沈醉坑了:“他是前營口市長,被俘釋放回到云南,大肆宣傳共產黨如何優待俘虜等。1949年夏天,我下命令把他逮捕,關在昆明市警察局看守所內。被我逮捕囚禁后,迫他作反共宣傳,新中國成立后又被逮捕。所以他一看到我就說:他早投靠了共產黨,是我迫他反共,結果又坐牢。我也曾不客氣地頂過他:你要真心誠意投靠共產黨,不怕成烈士,今天就不會再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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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仲虎沒能成起義將領卻成了戰犯,他痛恨沈醉是必然的,但這件事他們兩人都不是沒有錯或沒有罪:沈醉固然是充當了反動鷹犬,袁仲虎似乎也沒有堅強不屈。
袁仲虎與沈醉的恩怨糾葛難以說清,但周振強跟沈醉結仇,確實是周振強占理而沈醉有罪,這一點連沈醉自己也承認。
據沈醉回憶,重慶衛戍司令部稽查處根本就不歸衛戍司令部管:“重慶衛戍總司令部稽查處是抗日戰爭時期軍統在重慶所控制的一個最龐大的公開特務機關。它的組織遍布衛戍區十三個縣,編制上的人數雖只有五百多人,而每一外勤人員所運用的助手,多的上百人,少的也有二三十人。它的特權超過了衛戍總司令,名義上是衛戍總司令部的一個單位,實際上完全受軍統控制,全部人事安排都由軍統人事處統一辦理,衛戍總司令根本不能過問。”
沈醉認罪:“稽查處對人民危害最多最大,我曾多次聽到一些人說:‘只要當上一年的稽查員,拿去槍斃了決不會冤枉!’我在當督察長時,經常處理這個組的稽查員在外亂搞的案子。”
沈醉與周振強結仇,是因為沈醉手下一個稽查員犯下了令人發指的罪行,被兼任綦江警備司令的周振強叫去調查的時候還囂張罵人,結果被周振強一氣之下將其槍斃——那個稽查員犯下的罪行,如果全按沈醉的回憶復述,那就不適合很多人看了,大家只需知道沈醉的手下強搶民女逼良為娼就行了。
手下罪惡滔天,沈醉不但不進行管束,反而調動了兩輛大卡車載著幾十個特務要去抓周振強,要不是戴笠得報后及時阻止,那肯定是要有一場大亂斗——周振強給中山先生和蔣中正都當過衛士,還真不怕軍統特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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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醉自己也承認,那個所謂的稽查員根本就不是軍統特務,而是他雇傭的“地方惡霸”,該稽查處有四百多稽查員都是“惡棍地頭蛇之類的人”。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手下如此喪盡天良, 沈醉只包庇不管束,他是什么樣的人,也就可想而知了,讀者諸君看了沈醉與這五個人的三次結仇經過,會認為沈醉哪次有錯、哪次有罪? 沈醉1960年第二批特赦是不是早了點兒?他在起義通電上簽字絕非真心,“恢復”其“起義將領”身份,他為何不愿意接受?
沈醉想要起義將領身份,是他親筆寫的,而且寫得還挺“真誠”:“像我這樣過去做了那么多惡事的人,得到黨和人民給我以‘確已改惡從善’的高度評價,我非常珍惜,不用說,我自己不會去請求改換,就是通知我改換,我也會以感激的心情加以婉謝。我將永遠保留這張最珍貴的特赦令,而不想要起義將領的證明書。”
沈醉只想當特赦戰犯而不想要起義將領證明書,這件事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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