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壇的年底“重磅炸彈”,在青訓領域引爆了。根據多位媒體人確認,中國足協即將修改青訓注冊制度,對未成年球員的簽約進行限制。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措施是:從明年起,12歲以下球員合同一年一簽,12歲以上球員最多簽三年。這勢必,將對青訓領域的現狀產生巨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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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中國許多青訓機構,都依賴于和小球員簽訂長期培訓協議,來實現利益的最大化。尤其從2018年開始,足協將青訓補償的最低年齡從12歲下降到8歲,直接催生出一批機構與8歲小球員簽訂直到18歲的“捆綁協議”。
這就意味著,球員從童年到成年前,都被牢牢限制在一家青訓機構中。一旦雙方的培訓、合作出現矛盾,青訓機構可以利用合同直接扼殺未成年球員的前途,等于掌握了對球員的“生殺大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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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隨著中國足協新注冊制度的到來,青訓機構與小球員之間的“強弱”關系,將變得更加平衡,不再是機構占據絕對主導;尤其是12歲以下球員一年一簽的規定,能有效避免過去利用“死約”限制小球員人身自由的情況出現。
其實,中國青訓注冊制存在的弊端,從來不缺少爭議,但足協一直懶得動,如今為何突然大刀闊斧進行修改?顯然,今年轟動足壇的“張卓毅案”,在背后起到了非常大的推動作用。張卓毅作為一個12歲的小球員,被前國腳孫繼海的“嗨球”青訓機構以違約為由,索賠266萬元,這本身就充滿了話題性,也讓這場青訓領域的糾紛迅速發酵,其影響甚至超越了足球范疇,成了一個社會性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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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媒體人“10號沛沛”所言,如果沒有張卓毅的出現、沒有他與孫繼海的“硬剛”,如果這一事件沒有極高的關注度,很難想象中國足協會這么快修改注冊制度。而當足協新規落地后,類似張卓毅這樣的糾紛會大大減少,因為12歲以下球員合同一年一簽,即使小球員一時間不被允許離開青訓機構,也至多只需要等待一年,機構無法再以巨額違約金強行留人。等于對孩子來說,“擇校”的風險大大降低。
不過,從目前得到的消息來看,足協的新規僅針對2026年1月之后的協議,在此之前的協議不再新規范圍內。也就是說,張卓毅和孫繼海的糾紛,不會因為新規出臺而停止。這有點像當年促成了自由轉會的博斯曼:他本人沒有享受到這項規則的好處,但無數球員因此受益無窮。
從這個角度來看,張卓毅幾乎就是中國青訓領域的“博斯曼”,盡管小小年紀就得罪了足壇“大佬”,他的足球生涯可能必將終結;但無論是他本人、還是因他而起的這次事件給中國足球帶來的改變,都值得被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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