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仁堂 視覺中國 資料圖
同仁堂集團再次發文,宣布近期整改進展。
12月25日,中國北京同仁堂官微發布消息稱,同仁堂集團高度重視全面核查整改工作,近期開展了一系列專項行動。
在嚴肅問責追責,強化責任落實方面,集團全面核查涉事單位及人員失職失責問題。消息指出,經查,同仁堂集團對四川健康“同仁堂”字號及商標授權已于2021年3月21日到期,未再授權。事件發生后,同仁堂集團、健康藥業在問責調查的同時,成立由集團高管帶隊的工作組全面接管四川健康公司經營管理工作,責令李聲義辭去四川健康公司總經理職務,并對其他相關管理人員全部予以停職。后續將根據政府監管部門及內部調查結論,對相關失職失責人員嚴肅處理。
在推進調查處置方面,消息指出,同仁堂集團駐四川工作組主動對接,積極配合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三級聯合調查組的立案調查工作,已提交了四川健康侵權行為相關佐證文件。同仁堂集團持續推動四川健康產品下架、召回涉事產品,向各大電商平臺發聲明函,每日監測并推動聯動清理,阻斷涉事產品流通渠道。
消息還指出,針對消費者反映的產品辨偽問題鄭重提示:正規“同仁堂”品牌產品,清晰印制“雙龍標”,商標也作為官方授權店鋪的統一標識;12月23日,同仁堂集團產品查詢系統已在官網上線,開放1000余條涵蓋中成藥、保健食品等品類產品的信息查詢服務,提供權威購買指引。
此外,集團還開展品牌嚴管專項行動,全面清理違規亂象。具體來看,同仁堂集團已啟動品牌嚴管專項行動,對各級企業品牌使用情況開展拉網式核查,截至12月24日,累計排查所屬單位/店鋪520余次。自品牌嚴管專項行動以來,對重點電商平臺上侵權產品和店鋪鏈接進行排查,累計完成侵權產品投訴近600項;對“同仁堂正品直售”“北京同仁堂滋補佳品”等120余個冒用同仁堂名義的違規店鋪發起投訴,堅決打擊“擦邊”使用“同仁堂”字號、商標使用不規范等行為。
據《半月談》此前報道,近日,上海市消保委委托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東海水產研究所,對市面上熱銷的15款國內外南極磷蝦油產品開展了檢測和調查,結果發現,一款標稱“北京同仁堂99%高純南極磷蝦油”的產品,實測磷蝦油含量竟然為“0”。上海市消保委副秘書長唐健盛介紹,上海市消保委在對生產商“安徽哈博藥業有限公司”和經銷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進行約談。約談中,生產商稱,涉事產品由經銷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定制采購”,采購價格遠低于正常水平,承認在生產中未添加其對外宣稱的“南極磷蝦油”。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則在約談中聲稱,“對產品涉嫌造假的行為毫不知情”。
據前述報道,上述產品外包裝上的“北京同仁堂”竟然是經銷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的企業名稱中,對“北京同仁堂”五個大字專門突出做了誤導性設計而成的“障眼法”。該產品的商標與“同仁堂雙龍商標”并不相同,使用的是四川同仁堂健康藥業自有商標“朕皇”,也就是說這其實是一款“朕皇”牌南極磷蝦油產品。唐健盛說,涉事包裝的核心誤導點是“突出含‘北京同仁堂’字樣的經銷商名稱、使用與北京同仁堂核心商標高度相似的雙龍圖案”,這些元素的指向性極強,就是為了讓消費者誤認為產品是北京同仁堂直接生產。
官網資料顯示,同仁堂品牌始創于1669年(清康熙八年)。自1723年(清雍正元年)為清宮供御藥,歷經八代皇帝長達188年。新中國成立,同仁堂獲得了新生。1992年,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公司組建,并于2001年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現代企業制度在同仁堂集團逐步建立完善。
當前,同仁堂集團擁有七個子集團、兩個院和多家直屬子公司,其中多家是上市公司,包括1997年在上交所上市的同仁堂股份,2000年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同仁堂科技(01666.HK),2013年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同仁堂國藥(03613.HK)。
在“同仁堂”家族的上市公司中,A股上市的同仁堂股份全稱是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600085.SH,簡稱“同仁堂股份”),其股票簡稱就是“同仁堂”三個字。
上述問題磷蝦油事件被披露后,同仁堂股份迅速撇清關系。12月17日晚間,同仁堂股份發布澄清公告稱,公司未直接或間接持有南極磷蝦油相關報道中提及的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簡稱“四川健康藥業”)任何股權及投資權益,四川健康藥業不屬于本公司下屬子企業。
公開信息顯示,此次曝光的問題磷蝦油,其經銷商是四川健康藥業,生產企業是安徽哈博藥業有限公司(簡稱“哈博藥業”)。同仁堂股份在此前的澄清公告中還指出,四川健康藥業為公司控股股東同仁堂集團下屬北京同仁堂健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同仁堂健康”)的控股子公司。天眼查資料也顯示,同仁堂集團直接持有同仁堂健康49.0731%的股權,是最大股東,而同仁堂健康持有四川健康藥業51%的股權。
同仁堂健康并非上市公司。對于問題磷蝦油,12月15日,同仁堂健康在官網發布聲明稱,公司立即責令四川健康藥業停止經銷該產品,并對涉事產品開展全流程核查與追溯。這款產品未經授權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樣,涉嫌違法,公司已啟動司法程序,對涉事企業進行起訴,以求維護廣大消費者和企業的合法權益。
12月25日,據新華社,對于“南極磷蝦油”事件,市場監管總局回應稱,該事件暴露出企業委托生產加工行為不規范等問題。一些企業借助企業品牌影響力,僅關注銷售利潤卻不對產品質量進行把關,甚至縱容被委托企業制售不合格產品。據介紹,市場監管總局近期將發布《食品委托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將商標授權、特許經營、來料加工、定制生產等方式進行委托生產食品的情形納入監督管理,明確細化委托雙方食品安全責任,健全相關監管制度要求。市場監管總局將指導地方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類似同仁堂貼牌加工等方式委托生產食品行為的監管。近期將組織開展專項抽檢,對市場上的磷蝦油、魚油等產品加大監督抽檢力度,嚴厲打擊相關違法行為。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