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是地球上產量最高的糧食作物,全球年產量超過12億噸,養活了無數人和牲畜。但這種植物有一個讓科學家困惑了上百年的問題,在自然界中,沒有人見過野生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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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麥有野生小麥,水稻有野生稻,唯獨玉米,找不到它的"祖先"長什么樣。這讓一些人開玩笑說,玉米該不會是外星人送來的吧?
為什么玉米在自然界無法獨立存活?
地球上幾乎所有作物都有野生近親。野生小麥至今還在中東地區生長,野生水稻在中國南方和東南亞的沼澤地里隨處可見,野生大豆在東北山林里也能找到。
這些野生種類和栽培種長得很像,差別只是籽粒大小、產量高低而已。但玉米不一樣,你把一根玉米棒子扔進土里,它根本無法自然繁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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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在于玉米的種子結構極其特殊。玉米粒被緊緊包裹在層層苞葉之中,外面還有堅硬的穗軸,種子根本沒有辦法自行散落到土壤里。
就算整根玉米棒掉在地上,幾百粒種子擠在一起發芽,相互競爭養分和陽光,最終全部死亡。換句話說,玉米如果沒有人類幫它剝開苞葉、分開種子、一粒粒種下去,它連一代都活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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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在植物界是極其罕見的。一種植物在野外無法完成繁殖,意味著它不可能自然進化出來,至少不可能以現在這個形態存在。所以當歐洲植物學家在16世紀第一次見到玉米時,他們徹底懵了。這玩意兒到底是從哪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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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人困惑的是考古證據。科學家在墨西哥的巖洞里發現了距今約9000年的玉米穗軸化石,那時候的玉米穗只有人的小拇指那么長,只有幾十粒種子。但即使是這種"原始玉米",也已經無法自然繁殖了。這說明玉米從被人類馴化的第一天起,就和野外徹底告別了。
玉米的祖先其實是一種"野草"?
玉米的身世之謎困擾了科學界一百多年。直到20世紀末,基因技術的發展才最終揭開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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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世紀,就有科學家注意到墨西哥有一種叫做"大芻草"的野生植物,和玉米的親緣關系很近。但問題是,大芻草和玉米長得實在太不一樣了。
大芻草的穗很小,只有兩排種子,而且種子成熟后會自動脫落散播,外面包著堅硬的殼。而玉米的穗又大又粗,有十幾排甚至二十多排種子,種子緊緊粘在穗軸上根本不會脫落,外面完全裸露。讓這兩種植物認親,就像讓狼和吉娃娃認親一樣,大多數人直覺上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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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論持續了幾十年。一派認為玉米的祖先是一種已經滅絕的野生玉米,大芻草只是旁支;另一派堅持大芻草就是玉米的祖先,只是被人類改造得面目全非了。
1990年代,分子生物學給出了決定性證據。美國威斯康星大學的遺傳學家約翰·多布利帶領團隊,對玉米和大芻草進行了大規模的基因組比對。結果顯示,兩者的基因相似度高達99%以上,差異只集中在大約5個關鍵基因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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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5個區域恰好控制著穗的結構、種子的脫落、籽粒的排列方式等核心性狀。換句話說,人類只需要對這5個關鍵基因進行定向選擇,就能把大芻草變成玉米。
這個發現震驚了學界。我們以為玉米和大芻草天差地別,其實基因層面只差一點點。人類的選擇性育種,就是那只"點石成金"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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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意思的是后續的驗證實驗。多布利團隊通過人工雜交,成功讓大芻草和玉米產生了可育后代,并且通過幾代選擇,在實驗室里"重演"了玉米的馴化過程。
從松散的小穗到緊密的大穗,從自動脫落的種子到緊緊依附穗軸的種子,整個變化只需要幾代到十幾代的選擇壓力就能實現。這證明了一件事,玉米不是外星來的,而是人類用九千年時間,從一種不起眼的野草"捏"出來的。
從野草到超級作物:人類馴化史上最激進的改造
明白了玉米的祖先是大芻草之后,那當時的古代墨西哥人是怎么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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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先來捋下馴化的基本邏輯。人類馴化任何作物,本質上都是"挑自己喜歡的種"。假如一片大芻草地里,有些植株的籽粒稍微大一點,脫落稍微慢一點,采集起來更方便,那人類就會優先收集這些植株的種子來播種。
下一代里,大籽粒、不易脫落的性狀就會更多。如此反復,幾百年、幾千年下來,植物就會朝著人類需要的方向一步步演變。
但玉米的馴化有一個特殊之處,它的變化太劇烈了。對比其他主糧,水稻從野生到栽培,穗的基本結構變化不大,只是籽粒變大了、脫落性減弱了;小麥也是類似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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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玉米從大芻草變過來,穗的形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從兩排種子變成十幾排,從自動散播變成完全依賴人類,這種劇變程度在作物馴化史上是獨一無二的。
科學家分析認為,這可能和大芻草的基因特性有關。大芻草的幾個關鍵基因恰好處于"開關"狀態,一個突變就能導致明顯的表型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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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控制種子脫落的基因,野生型是"開"的狀態,只要變成"關",種子就不再自動脫落;控制穗軸硬度的基因也是類似的情況。這種"大效應基因"的存在,讓玉米的馴化比其他作物來得更快、更猛烈。
另一個關鍵因素是墨西哥的地理環境。距今約9000年到7000年間,墨西哥中部高原的氣候相對干燥穩定,原住民以采集和早期農業為生。大芻草是當地常見的野草,籽粒雖小但淀粉含量高,是重要的食物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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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長期的采集和種植過程中,人們自然會選擇那些籽粒更大、更容易收獲的植株。而墨西哥的地形,眾多彼此隔離的山谷,也促進了不同玉米品種的分化,讓選擇性育種的效果更加明顯。
到了距今約5000年前后,玉米已經從一種地方性的小雜糧,變成了美洲原住民的主食。從墨西哥向南傳到中美洲和南美洲,向北傳到北美大平原,不同地區的人根據自己的需要繼續選育,發展出了白玉米、黃玉米、甜玉米、爆米花玉米等各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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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哥倫布1492年到達美洲時,玉米已經是一種高度成熟的作物,產量和穩定性遠超大多數舊大陸的糧食。
從這點來看,這大概是人類最成功的一次"創造"了。我們從一株野草開始,花了幾千年時間,硬生生捏出了一種自然界不存在的超級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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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玉米不是外星來的,它就是地球上一種普通的野草,被人類花了九千年時間改造成了今天的樣子。說它是"人造物種",一點都不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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