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親繁殖”本質是以血緣、姻親或人情關系替代公開、平等、競爭的用人原則,是對公共權力的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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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國企“近親繁殖”問題,多地出手 圖/IC photo
文|關東客
近日,據媒體報道,今年以來,全國多地相繼釋放整治“近親繁殖”問題的信號。湖北隨縣紀委召開“國企近親繁殖專項治理”督辦會,要求全面排查“親屬裙帶關系”違規任用情況,杜絕“人情崗”“世襲崗”等亂象。內蒙古霍林郭勒市組織全市干部職工填報任職回避信息表,對照干部管理權限開展系統梳理、精準比對,累計排查干部職工7441人,有力推動“近親繁殖”問題線索早發現、早預警。
體制內單位“近親繁殖”現象由來已久,飽受爭議。而近年來諸如“交叉設崗”“蘿卜招聘”等現象,雖然表面上看不是“近親繁殖”,但同樣是“人情崗”“關系崗”。
所謂“近親繁殖”,在體制語境中,是指公職人員利用職權安排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近親屬在同一系統、單位甚至直接上下級崗位任職,形成封閉的利益圈層。這種現象在國企表現為“家族式管理”,在機關則演變為“父子同科”“夫妻同室”;在事業單位,則可能催生“師徒世襲”“校友扎堆”。無論形式如何變化,其本質都是以血緣、姻親或人情關系替代公開、平等、競爭的用人原則,是對公共權力的濫用。
長期以來,“近親繁殖”被一些人視為“內部事務”甚至“組織關懷”,實則危害深遠。它不僅破壞人事制度的公信力,更扭曲公共資源分配邏輯。當崗位成為“家產”,晉升通道被“關系戶”壟斷,真正有能力、有抱負的人才便難有出頭之日。長此以往,體制內將陷入“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性循環,組織活力枯竭,公共服務質量滑坡,最終損害的是政府形象與社會公平正義。
更值得警惕的是,這類操作往往披著“合規”外衣悄然運行。有的通過“人才引進”“定向招錄”等政策漏洞曲線安排親屬;有的利用跨部門調動、掛職交流等方式規避回避規定;還有的在事業單位招聘中設置“量身定制”的條件,為特定人選大開方便之門。
正因如此,湖北隨縣要求以“崗位聘用、人員招錄為切入點”全面清查,內蒙古霍林郭勒市建立“一人一檔”信息庫并納入巡察監督,這些舉措正是為了穿透形式合規的迷霧,揪出實質違規的病灶。
“近親繁殖”之所以能夠存在,根源在于部分單位或領域的人事權運行仍存在“暗箱”或“灰箱”空間。
現階段多地開展的專項排查與整治,如同一次次必要的外科清創,能暴露問題、形成震懾、切除已發生的病灶。然而,若不能借此契機,推動形成覆蓋所有公共部門的、剛性且透明的長效防控機制,則難免陷入“風過草抬頭”的治理循環。
各地探索的親屬關系報備、建立任職回避信息庫、將執行情況納入巡察與干部監督重點,正是朝著制度化預防邁出的關鍵步伐。但僅有報備與排查還不夠,關鍵在于讓陽光照進人事管理的全過程。
所以,根治“近親繁殖”頑疾,必須從根本上重塑公共部門選人用人的生態。首要的是極致的透明與剛性的程序。無論是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還是國企人員招募及內部晉升,其職位、標準、過程、結果都必須最大限度公開,接受全社會監督,壓縮任何“定向安排”的操作空間。其次,要深化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的市場化與法治化改革。拓寬選人視野,打破系統內“循環”。
公共崗位,承載著服務公眾的信托責任,其純潔性與公平性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基石。整治“近親繁殖”,從國企到更廣泛的行政事業單位,是一場維護公共資源姓“公”、捍衛社會機會平等的正義之戰。它絕非針對特定群體的苛責,而是對所有公共機構的基本要求。
撰稿 / 關東客(職員)
編輯 / 遲道華
校對 / 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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