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網站公布中國黃金集團內蒙古礦業有限公司“7.23”較大墜落事故調查報告。
2025年7月23日10時24分許,中國黃金集團內蒙古礦業有限公司發生一起較大墜落事故,造成6人遇難,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2840萬元。
事故調查組經調查認定,該事故是一起因加裝槽鋼與工字鋼梁連接,焊接工藝不合規,焊縫銹蝕嚴重,設施設備維護保養不到位,部分實習人員聚集后荷載超過焊縫承載力,致使加裝的槽鋼和格柵踏板脫落而導致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據報告描述,7月23日,東北大學資源與土木工程學院55名師生進入中金內蒙古礦業選礦廠三系列浮選車間現場學習。10時24分,人員站立的1#浮選機浮選槽上方格柵踏板脫落,1名老師和6名學生共7人墜入浮選槽內。
事故直接原因是事故區域安裝的格柵踏板小于設計尺寸,加裝的支撐槽鋼焊接方式不符合承重鋼結構焊接要求,焊縫長期處于潮濕環境中銹蝕嚴重,人員偏離安全路線聚集在作業平臺,人群荷載超過槽鋼與主梁連接處的焊縫承載力,致使槽鋼和格柵踏板突然脫落,人員墜入浮選槽被礦漿淹溺窒息而亡,排除了中毒、灼燒和機械傷害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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墜落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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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現場發現的脫落槽鋼及格柵踏板
報告指出,事故發生單位中金內蒙古礦業現場安全管理粗放混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存在漏洞、隱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選礦廠建設期間管理不規范;東北大學資源與土木工程學院實習帶隊教師風險意識不強、實習安全預案缺乏針對性。
長春黃金設計院、河南黃金建安、河南黃金機械、長春黃金設計院監理、中金股份、中金集團等事故相關單位存在違規承攬工程、違法分包工程、督導檢查和監管不力、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視程度不夠等問題。
新巴爾虎右旗應急管理局、新巴爾虎右旗人民政府、呼倫貝爾市礦山安全監管局、呼倫貝爾市自然資源局等相關監管部門存在未有效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統籌安全和發展不夠、監督管理失察、發揮非煤礦山行業主管部門作用不力等問題。
事故發生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成立多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提級調查,并聘請專家參與事故調查。自治區紀委監委同步開展問責調查。
報告建議對42人追責問責。其中,中金內蒙古礦業選礦部浮選車間主任李春爽等4人涉嫌犯罪,目前公安機關已對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中金集團及其所屬企業27人分別給予撤銷黨內職務、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降級、記大過、行政處罰、誡勉處理;對東北大學資源與土木工程學院6名人員分別給予警告處分、誡勉處理、批評教育并作出書面檢查。
報告建議,對新巴爾虎右旗應急管理局原局長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審查起訴;對新巴爾虎右旗人民政府2名副旗長和呼倫貝爾市礦山安全監管局局長、呼倫貝爾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共4名公職人員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并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政務記過、政務記大過處分;對中金內蒙古礦業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責令中金集團、東北大學、新巴爾虎右旗人民政府、呼倫貝爾市應急管理局、呼倫貝爾市自然資源局分別向其上級部門作出書面檢查。
報告強調,監管部門要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嚴格履行安全監管責任,推動礦山安全專項整治。企業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持續夯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金屬和非金屬礦山選礦廠建設項目要提高建設運營標準。與此同時,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和高校要深化實習安全管理、完善應急預案等措施切實保障實習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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