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英《江南春》畫卷的去向之謎,之所以能掀起輿論熱議,不只是因為它是價值連城的名畫,更因為它戳中了一個老生常談卻始終揪心的問題:公共之物,究竟該由誰守護,又該靠什么機制筑牢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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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鑒定調查仍在進行,最終結論尚未出爐,公眾理應保持耐心。但耐心,絕不等于選擇性失憶。
類似的質疑之所以一次次沖上風口,不是偶然,而是因為它反復叩擊著一個歷史早已點明,卻始終沒能徹底修補的制度漏洞。
魯迅在《談所謂的“大內檔案”》雜文里,留下過一句振聾發聵的話:
“中國公共的東西,實在不容易保存。如果當局者是外行,他便將東西糟完,倘是內行,他便將東西偷完。而其實也并不單是對于書籍或古董。”
這絕非憤世嫉俗的牢騷,而是一位親歷者,對公共財產命運最冷靜、最犀利的判斷。
魯迅從不是站在道德高地上的批判者。恰恰相反,他曾任職北洋政府教育部,親手參與國立歷史博物館的籌建,也親身整理過那批風波不斷的“大內檔案”。
他比誰都清楚,問題的根源從不是個人品德的偶然失守,而是:一旦公共之物,缺乏清晰的權屬界定、透明的管理流程和剛性的追責制度,那么無論把它交到誰手里,結局都可能殊途同歸。
外行來管,憑著拍腦袋的決策和對專業的輕視,最終只會把寶貝“糟”得面目全非;
內行掌權,則可能借著信息差和權力便利,把公共資源“合法化”地據為己有,最終實現完美“偷”襲。
更值得警惕的,是魯迅那句補刀式的提醒:“而其實也并不單是對于書籍或古董。”
你看,他說的從來不止是檔案、字畫、古董這些物件。
他說的,是所有公共資源的脆弱處境——
當制度只糾結“交給誰管”,卻刻意回避“如何監督”;
當責任只停留在口頭承諾,卻沒有完整的留痕與公開;
當專業變成少數人的壟斷,而非服務公眾的底氣。
那么問題就不再是“會不會出事”,而只是“何時被發現”。
再把目光拉回仇英《江南春》畫卷。
它和1959年的捐贈之物是否為同一幅,終究會有專業鑒定給出答案。但社會真正關心的,從來不止是“這一次是不是同一個”,而是更深層的追問:
如果真的是,它為何能沖破層層監管,一路流轉到拍賣場?
如果不是,又該如何堵住制度的縫隙,避免類似的疑云反復上演?
文物是沉默的,它不會說話,不會辯解,更不會自證清白。
真正需要被審視、被拷問的,是圍繞著它們運轉的人,和制度。
魯迅近百年前的雜文,至今仍被反復引用。不是因為我們迷戀他的尖刻,而是因為我們至今仍在他指出的困境里徘徊:
公共之物,究竟是屬于國家和人民,還是暫時寄存在某個人的良心之中?
這個問題,若不能在制度層面給出擲地有聲的答案。
那么,無論《江南春》最終是否“歸位”,下一幅畫、下一批檔案、下一項公共資源,仍可能在某個無人注意的角落,悄然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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