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電動自行車新規將塑料件占比限制在5.5%以下時,不少人產生疑問:同樣使用塑料部件的電摩為何沒有類似限制?難道電摩的塑料就不會燃燒嗎?有四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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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電動自行車與電摩的本質區別在于產品屬性
電動自行車屬非機動車,執行《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24),主要滿足短途代步需求;而電摩/電輕摩屬于機動車,執行《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安全要求》(GB24155-2020),需納入機動車管理體系。
不同的產品屬性決定了監管重點的差異。非機動車監管更側重源頭風險防控,而機動車監管則覆蓋生產、銷售、登記、使用全鏈條,通過更系統的標準體系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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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是限制塑件占比的直接原因
2023年全國接報電動自行車火災約2.1萬起,80%的死亡案例由塑料燃燒釋放的有毒煙霧導致。由于大量電動自行車存在進樓入戶、飛線充電等高危行為,塑料件燃燒快、毒煙濃的特性被無限放大,3分鐘內火焰溫度可達1200℃,留給逃生的時間極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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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電摩火災總量少、致死率低,約為電動自行車的1/3。電摩作為機動車,配備更完善的電氣保護系統(過流、過壓、過熱保護),起火概率更低;同時,電摩需上牌、考駕照、買交強險,使用與停放更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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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兩者安全管控路徑不同
電動自行車采用“塑件占比限制+阻燃要求”的雙重管控模式,是基于其保有量大(約3.8億輛)、使用場景復雜的現實情況。5.5%的占比限制可使有毒氣體釋放量減少62%,火勢蔓延速度降低50%以上,為逃生爭取關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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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摩雖無塑件占比限制,但對塑料部件的阻燃性能要求更嚴苛。根據GB 24155-2020標準,電摩電氣回路部件需達到V-0級阻燃(塑料燃燒后能快速自熄,不產生滴落物引燃下方材料),關鍵結構件也有明確的阻燃標準。這種“性能優先”的管控方式,更符合機動車的安全設計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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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電自核電摩結構設計差異
電動自行車車架多為輕型結構,塑料件不僅用于外殼裝飾,還可能涉及部分結構件,占比過高會影響整車安全;而電摩車架以金屬結構為主,塑料主要用于外殼、座椅等非核心部件,整體占比本就低于超標電動自行車。此外,電摩的車身尺寸更大,部件布局更合理,電氣系統與塑料件的隔離設計更完善,進一步降低了火災風險。
結語
限制塑件占比是針對電動自行車特有風險的精準管控措施,而電摩通過更嚴格的阻燃標準、電氣安全要求和結構設計,形成了與電動自行車不同的安全防護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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