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杭州日報
山東一男子因不滿鄰居飼養(yǎng)的寵物狗影響生活、懷恨在心,在小區(qū)草坪投放涂抹了老鼠藥的火腿腸,導致兩只寵物狗中毒死亡。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山東省膠州市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該男子因投放危險物質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2020年6月,居住在山東省膠州市的67歲男子宋某,因不滿對門住戶姚某飼養(yǎng)的兩只寵物狗長期給其生活帶來不便,遂懷恨在心,決意將其毒殺。6月7日下午2時許,宋某將含有溴敵隆成分的老鼠藥涂抹在火腿腸上,切成多塊后,投放在小區(qū)道路兩側的草叢中。大約一小時后,姚某的兩只寵物狗誤食了帶毒的火腿腸,隨后出現嚴重嘔吐癥狀死亡。
姚某在草叢中發(fā)現了火腿腸塊和透明的塑料袋、手套,結合寵物狗嘔吐物中摻雜的小塊火腿腸,懷疑他人投毒,并向公安機關報案。經調取現場附近監(jiān)控視頻,宋某有重大嫌疑,隨后在家中被抓獲。經鑒定,宋某投放的火腿腸小塊、寵物狗嘔吐物及血液中均檢出溴敵隆。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宋某在公共場所投放危險物質,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其行為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要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guī)定懲處。公訴機關建議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適用緩刑。
山東省膠州市人民法院認為,宋某在公共場所投毒殺害寵物狗,已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應依法懲處。鑒于其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歸案后坦白,認罪、悔罪態(tài)度較好,積極賠償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對宋某實行社區(qū)矯正。
來源 極目新聞(記者:姚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