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新車本是一件高興事,四川樂山的宋女士卻很郁悶——一個月前,她在樂山特斯拉中心下單了一輛Model Y長續航全輪驅動版,約定在海口提車。
12月8日,宋女士前往提車時才發現,該車系2025年6月出廠,而同年7月該款車已進行升級,電池續航增加,售價不變。“下單前銷售人員沒講過,信息都是銷售人員錄入并生成訂購協議,也沒讓我簽字確認。花同樣的錢,我怎么可能去買升級前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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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樂山城市展廳
為此,宋女士拒絕提車,她認為這是特斯拉銷售人員造成的失誤,并非自己的過錯,要求特斯拉退還1000元定金,并賠償自己往返海口提車的交通和住宿等實際損失5000元。
對此,特斯拉方面向紅星新聞回應,根據合同,所交付車輛符合訂單約定。當事員工在協助客戶緊急下單時,未嚴格執行標準確認流程。公司已對該員工做出嚴肅處理,并將在內部強化合規培訓,杜絕此類疏忽。目前正積極與客戶保持溝通,致力于達成雙方滿意的解決方案。
買車遭遇:
訂了特斯拉飛到海口提車
提車發現是改款前的老款,拒絕接收
11月21日,宋女士在樂山特斯拉中心下單了一輛Model Y長續航后輪驅動版,預計提車時間在12月底。回家后,她想早點提車,覺得如果有Model Y長續航全輪驅動版也可以買,便讓銷售人員張女士幫忙留意一下。
沒幾天,張女士通知她,系統里有一臺Model Y長續航全輪驅動版的車。但宋女士還沒來得及重新交定金,車就被別人搶走了。
據宋女士介紹,11月25日,她路過特斯拉樂山城市展廳便又進去轉轉,張女士查看系統后,告訴她又有一輛Model Y長續航全輪驅動版的現車,隨時可以提車,但要到海口去提,想要的話趕緊交1000元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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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門店內的Model Y(資料圖) 圖據視覺中國
“想到能早點提車,全輪驅動版也貴不了多少,當天我便交了1000元定金。”在前往海口提車前,宋女士付清了30余萬元尾款。12月8日,宋女士飛到海口龍華特斯拉中心提車。“驗車時,我才發現這輛車竟然是2025年6月出廠的,當時就問這到底是不是新車?”
宋女士稱,當時工作人員告知她,她訂的這款車是改款前的“老款”長續航,升級后的“新款”長續航電池配方變了,續航不一樣。
她還稱,自己進一步了解得知,早在今年7月,Model Y長續航全輪驅動版車型就升級了,續航里程增加至750公里,售價不變,而自己是11月底訂的車,花同樣的錢卻要賣給她“老款”電池的車。為此,她拒絕提車。當天經過協商,特斯拉方面將尾款退還宋女士,但1000元定金未退。
顧客講述:
訂車信息系銷售人員錄入
并非自己過錯,要求退還定金賠償損失
“在此之前,銷售人員從未向我講過這款車7月份電池升級前后版本的區別。”宋女士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她是11月底訂的車,在沒有特別要求的情況下,按常理都是買當下新款,怎么可能花同樣的錢去買之前同款續航更低的車呢?
宋女士回憶,11月25日她交1000元定金后,便和朋友去吃飯了。由于此前她已將購車人相關信息給了銷售人員張女士,后續的訂車信息全部由張女士錄入,生成的訂購協議則發送到了她預留的郵箱里。
“12月8日那天,我在海口給銷售人員打語音電話詢問,她自己都不知道訂的是‘老款’。”宋女士介紹,事后她查看郵箱里的訂購協議,發現上面寫的是“Model Y長續航全輪驅動版2025-02”,協議上沒有她的簽字,發到郵箱后也未請她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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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購協議
宋女士表示,她以前買過多輛車,一般都會有紙質購車協議,需要消費者簽字確認,但這次買特斯拉卻是銷售人員錄入信息,生成電子版協議,后續也沒有讓消費者確認的環節。“即使我看了協議,銷售人員沒講過,作為普通消費者又怎么知道2025-02是什么意思?又怎么會想到11月底下單買的卻是7月份升級之前的老款車呢?”
紅星新聞記者查閱公開信息顯示,2025年2月,特斯拉官方發布煥新Model Y,稱其為“續航最長的Model Y”,續航最高達719公里。7月1日,特斯拉官方發布Model Y長續航全輪驅動版車型續航再提升,達到750公里。
“我沒想到在新款升級幾個月后買車,差點提了‘老款’電池的車。”宋女士認為,這是特斯拉銷售人員造成的失誤,并非自己的過錯,要求樂山特斯拉中心退還1000元定金,并賠償往返海口提車的交通和住宿實際損失5000元。
特斯拉回應:
交付車輛符合訂單約定
員工未嚴格執行確認流程 正積極與客戶溝通
12月23日,宋女士再次來到特斯拉樂山城市展廳進行交涉。店長封先生表示,宋女士下單的車型是“Model Y長續航全輪驅動版2025-02”,也就是電池升級前續航719公里的版本。至于銷售人員當時如何與宋女士確認車型及下單的細節,他并不清楚。
宋女士表示,在要求店長封先生出示相關確認依據的過程中,她在其手機聊天頁面中看到,店長稱“這個客戶拒絕提海口的車了,我們還在溝通中”,一位名為“風險控制羅某”的人士則指導對方“咬死我們實際沒有誤導”。隨后,宋女士拍攝該聊天內容并將其提供給記者。
12月26日,紅星新聞記者聯系到特斯拉銷售人員張女士,詢問當時是否為宋女士講解過該款車型電池升級前后區別、是否有所誤導以及具體下單情況,其表示不方便透露。
26日晚,特斯拉方面向紅星新聞記者回應,經核實,該客戶為縮短提車等待時間,自愿決定放棄首筆期貨訂單,轉為購買已出廠現車,雙方在線下對提現車已達成明確共識。合同中出現的“2025-02”字樣,系用于區分生產日期的批次代碼,交付車輛符合訂單約定。
“我們注意到,當事員工在協助客戶緊急下單時,未嚴格執行標準確認流程。”上述回應介紹,目前特斯拉下單分為兩種形式,第一種由消費者自行在官網下單,第二種由銷售協助下單,但需消費者提供本人及所購車輛相關信息,共同完成信息錄入。兩種形式的下單,特斯拉在收到消費者的第一筆款項后,會生成載明客戶選購的車輛信息的電子合同《汽車訂購協議》。該協議會立即發送至客戶提供的電子郵箱,并存入客戶的My Tesla賬戶。此電子合同是符合網簽合同相關法規要求的,且真實有效的。
上述回應表示,公司已對該員工做出嚴肅處理,并將在內部強化合規培訓,杜絕此類疏忽。目前正積極與客戶保持溝通,致力于達成雙方滿意的解決方案。此外,紅星新聞記者就上述聊天截圖內容向特斯拉方面求證,對方未予回應。
紅星新聞記者 顧愛剛 攝影報道
編輯 郭宇
審核 何先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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