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
為全力營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環境,2025年12月,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持續開展“五大曝光”行動,通過輿論關注、信用懲戒、跟蹤問題整改等對交通違法行為人形成警示,督促相關企業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并進行安全措施整改,現將曝光內容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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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風險企業曝光
商丘市百泰貨物運輸有限公司
河南漢通物流有限公司
睢縣銘軒物流有限公司
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曝光
1、2025年12月02日12時40分許,劉某霞駕駛摩托三輪車沿睢縣西陵寺鎮榆廂路段由東向西行駛至316省道159公里100米睢縣西陵寺鎮榆廂西路段左轉彎時,與由西向東李某康駕駛的豫N7***A號小型轎車發生碰撞,造成劉某霞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2、2025年12月12日08時許,劉某駕駛豫NU***R號輕型欄板貨車在河南省睢縣東環路阮樓村路段由東向西右轉彎時,與由南向北劉某霞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發生碰撞,造成劉某霞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3、2025年12月13日6時20分,張某駕駛輕型廂式貨車豫ABL***3號沿G343國道由東向西行駛至睢縣周堂鎮丁營路口處,與前方等待綠燈通行的杜某進駕駛的豫LN9***B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發生剮蹭,后又撞向路中信號燈設施,造成兩車及信號燈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雙方駕駛人均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未受傷。
4、2025年12月8日20時40分,杜某軍駕駛豫A3***E小型轎車沿睢縣黃河路由北向南行駛至睢縣黃河路與恒山路交叉口左轉彎時,與由南向北鄭某奎駕駛的渝BR***T號小型轎車發生碰撞,造成杜某軍、鄭某奎、豫A3***E乘車人孫某菲、渝BR***T號乘車人王某鳳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乘車人孫某菲、王某鳳因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受輕傷。
5、2025年12月4日13時07分許,代某某飲酒后駕駛四輪電動轎車,沿睢縣G343國道時,被睢縣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后經酒精測試儀檢測后代某某酒精含量為68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代某某開具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
6、2025年12月7日19時08分許,張某某飲酒后駕駛四輪電動轎車,沿睢縣西匡線時,被睢縣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后經酒精測試儀檢測后張某某酒精含量為41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張某某開具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
7、2025年12月8日13時30分許,睢縣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在睢縣羅馮線設卡盤查時查處一輛車牌為豫NDU***7的小型新能源汽車,經檢查駕駛員劉某涉嫌酒駕,經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為53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劉某開具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
8、2025年11月03日19時05分,李某顯駕駛四輪電動車沿路由東向西行駛郭店鎮朱王莊十字路口時,與洪某美駕駛的三輪電動車沿路由北向南行駛至上述路口時相撞,隨后洪某美駕駛的三輪電動車又撞上路邊行人時愛某,事故造成兩車損壞,時愛某受傷的交通事故。
9、2025年12月05日14時54分,王某福駕駛車牌號為豫N7L903小型汽車,在中國河南省商丘市寧陵縣城關回族鎮新吾北路135與路某偉電動四輪車,發生交通事故,致兩車損壞。當事人王金某負次要責任:當事人路某偉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二)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之規定,負主要責任。
10、2025年12月06日10時04分,蘇某兵駕駛車牌號為豫NS22XX小型汽車,在中國河南省商丘市寧陵縣城關回族鎮建設路輔路與葉某風駕駛的三輪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蘇某兵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之規定,負次要責任;當事人葉某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非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六十八條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二)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之規定,負主要責任。
11、2025年12月07日09時38分,宋某林駕駛車牌號為豫N97AXX大型汽車,在河南省商丘市寧陵縣城關回族鎮信陵東路與胡某博駕駛車牌號為豫NY18XX小型汽車,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宋某林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之規定,負全部責任;當事人胡某博無責任。
12、2025年12月08日12時49分,胡某奇駕駛車牌號為豫AFQ33XX小型新能源汽車,在中國河南省商丘市寧陵縣城郊鄉永樂北路與鄭某駕駛車牌號為豫NDP28XX小型新能源汽車,發生追尾交通事故。當事人胡某奇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第四十三條第一款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之規定,負全部責任;當事人鄭某無責任。
三、典型酒醉駕案例曝光
2025年12月11日02時許,犯罪嫌疑人曹某某飲酒后駕駛粵TFT1XXX號小型汽車在柘城縣上海北路路段行駛時,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經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結果是:171mg/100ml,民警隨即將其帶至柘城縣北關醫院抽取靜脈血液送至司法鑒定所檢驗鑒定,曹某某靜脈血液檢出乙醇成分,含量為174.1mg/100ml。
2025年12月02日20時許,違法行為人馬某飲酒后駕駛豫NE1XXX號小型轎車行駛至柘城縣崗王鎮濟瀆池村路段時,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經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結果是:97mg/100ml,民警隨即將其帶至柘城縣北關醫院抽取靜脈血液送至司法鑒定所檢驗鑒定,馬某靜脈血液檢出乙醇成分,含量為101.7mg/100ml。
2025年11月24日,犯罪嫌疑人丁*偉飲酒后駕駛豫NC1***號小型轎車,行駛至永城市太丘鎮丁莊村路段時,被執勤民警查獲,隨將其帶至永城市西城區中心醫院采取血樣。后經安徽公信司法鑒定所鑒定,丁*偉血樣中的乙醇含量為:234mg/100mL,系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其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
2025年11月30日,犯罪嫌疑人高*飲酒后駕駛豫NW9***號小型轎車,行駛至永城市東城區鐵北路與桓榮街交叉路口時,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隨將其帶至永城市永煤集團總醫院采取血樣。后經安徽公信司法鑒定所鑒定,高*血樣中的乙醇含量為:177mg/100mL,系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其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
2025年11月18日,犯罪嫌疑人姚*源飲酒后駕駛豫N31***號小型轎車,行駛至永城市淮海大道與民生北路交叉口時,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隨將其帶至永城市西城區中心醫院采取血樣。后經安徽公信司法鑒定所鑒定,姚*源血樣中的乙醇含量為:170mg/100mL,系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其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
2025年11月16日,犯罪嫌疑人程*展飲酒后駕駛豫NF31***號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永城市東城區花園路路段時,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隨將其帶至永城市西城區中心醫院采取血樣。后經安徽公信司法鑒定所鑒定,程*展血樣中的乙醇含量為:161mg/100mL,系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其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
2025年11月16日,犯罪嫌疑人劉*鵬飲酒后駕駛浙G3J***號小型轎車,行駛至S201線永城市新橋鎮新橋街處時,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隨將其帶至永城市永煤集團總醫院采取血樣。后經安徽公信司法鑒定所鑒定,劉*鵬血樣中的乙醇含量為:144mg/100mL,系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其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
四、事故多發路段曝光
夏邑縣劉店集鄉何莊村路段
夏邑縣太平鎮于樓村路段
五、高危風險運輸企業曝光
睢縣宏順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機動車逾期未檢驗數140輛 機動車違法未處理數63輛 機動車逾期未報廢33輛
睢縣鴻圖運輸有限公司
機動車逾期未檢驗數46輛 機動車違法未處理數39輛 機動車逾期未報廢10輛
睢縣馳騁道路運輸有限公司
機動車逾期未檢驗數1輛 機動車違法未處理數3輛 機動車逾期未報廢1輛
睢縣順捷鄉公交有限公司
機動車逾期未檢驗數1輛 機動車逾期未報廢1輛 機動車違法未處理數0輛
睢縣順達運輸有限公司
機動車逾期未檢驗數1輛 機動車違法未處理數70輛 機動車逾期未報廢2輛
睢縣聯合交通物流運輸有限公司
機動車逾期未檢驗數11輛 機動車違法未處理數76輛 機動車逾期未報廢4輛
睢縣安達運輸有限公司
機動車逾期未檢驗數5輛 機動車違法未處理數57輛
睢縣舒捷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機動車逾期未檢驗數15輛
機動車逾期未報廢0輛
機動車違法未處理數0輛
來源:商丘交警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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