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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激光雷達競爭從整機下沉到芯片,行業規則正在發生深刻變化。
作者|王蕊
編輯|西子
2025年11月,國內激光雷達行業出現一宗標志性訴訟:頭部企業速騰聚創以涉嫌侵害技術秘密為由,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芯片設計企業靈明光子,案件已被正式受理。
截止12月底,圍繞該案,雙方在一個月內,先后通過公開聲明和法律行動進行了多輪交鋒,案件形態也逐步復雜化。
第一階段,速騰聚創提起技術秘密訴訟后,靈明光子于12月1日聲明稱“未收到任何法律函件”,雙方由此形成公開對峙。
第二回合,12月10日,靈明光子發布進一步官方聲明,對案件相關事實作出說明,該聲明內容在行業內引發不同解讀,爭議隨之擴大。
第三回合,12月18日,靈明光子在官網宣布正式提起專利侵權反訴。
同日,速騰聚創作出回應,表示對方未就其提出的技術秘密侵權指控作出實質性回應,是在轉移焦點,并透露其已分別就技術秘密侵權、發明專利侵權向法院提起訴訟,并獲得立案,另有一項專利侵權訴訟正在立案審查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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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靈明光子官網
同時,速騰聚創還表示,已針對靈明光子相關公開言論提起商業詆毀訴訟。
由此,案件已從最初的單一技術秘密糾紛,發展為包含多項訴訟請求的綜合性法律爭議。
速騰聚創內部人士向「智車星球」強調,案件核心在于是否存在技術秘密侵權問題,圍繞這個案由,公司將采取所有可用的法律工具堅決維權,除已提起的訴訟外,不排除將依據案情發展,對涉案相關人員提起訴訟。
公開資料顯示,雙方確實曾于2021年啟動SPAD- SoC聯合研發項目,但該方案在研發階段即被證明難以走向量產,最終并未形成可交付產品。
合作中止后不久,靈明光子發布了其ADS6311芯片;速騰聚創則選擇其他路線,由內部團隊攻克E平臺芯片,其E1系列全固態數字化激光雷達于2024年底量產,并在2025年廣泛應用于車載、機器人等多類客戶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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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騰聚創產品圖
目前,靈明光子的ADS6311芯片亦已進入接近量產階段,并向部分客戶提供樣品測試。
隨著搭載靈明光子相關芯片的產品出現在供應鏈中,速騰聚創獲得了更具體的信息,發現靈明光子的ADS6311芯片中涉嫌不當使用速騰的技術秘密,并將其提供給了第三方。這成為了整個糾紛的導火索。
針對上述指控,靈明光子提出不同看法,其表示ADS6311芯片采用的是“純SPAD”架構,與SoC方案無關,并強調相關技術來源于其在SPAD領域的長期學術與技術積累。
對此,速騰聚創告訴「智車星球」,其主張并非基于單一器件結構的技術相似性,而在于靈明光子在合作期間,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披露并使用了未公開的工程級技術信息,并將其應用于ADS6311芯片的設計、流片及量產過程中。
速騰聚創表示已掌握完整證據鏈,并指出靈明光子的“技術分割”說法是轉移話題,沒有正面回應其侵犯技術秘密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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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層面,速騰聚創強調,“技術秘密侵權”并不等同于“專利侵權”。
前者主要關注兩點:一是被訴方是否接觸過未公開、具有商業價值且權利人已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二是該信息是否被不當使用于產品或研發活動中,例如用于自身產品開發。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若權利人能提供初步證據,合理表明商業秘密被侵犯且已采取保密措施,舉證責任可轉移至對方。
速騰聚創進一步表示,其認為爭議焦點不在于雙方技術路線是否表面相似,而在于靈明光子的產品中,是否使用了合作期間接觸到的工程級技術細節。
在其看來,SPAD-SoC在高端激光雷達設計中,是一個通過深度耦合實現的有機整體,對時序同步、功耗平衡和熱管理有系統性要求。
目前,速騰聚創已實現激光雷達發射、接收及處理全鏈路芯片的自主研發,并稱相關產品滿足AEC-Q車規標準。其認為,相關技術秘密存在于多模塊協同設計的整體方案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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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公開數據對比看,雙方在專利數量和商業化進展上存在一定差異。
Incopat數據顯示,速騰聚創在全球范圍內的專利公開申請量約為2300件,靈明光子約為300件;
在中汽中心發布的榜單中,速騰聚創以約100件授權有效專利排名靠前,靈明光子則以7件專利位列其后。
在商業化方面,速騰聚創已實現SPAD-SoC芯片的規模量產,并獲得多家車企定點,而靈明光子的ADS6311芯片尚處于量產前階段。
在本案中,速騰聚創提出的核心訴求之一,是要求法院判令涉案芯片停止制造和銷售。
若法院支持該請求,靈明光子的產品商業化進程、供應鏈合作及市場預期可能受到影響,其ADS6311芯片的量產計劃亦存在不確定性。
這起糾紛的最終走向,還有待法院裁決。但可以確定的是,隨著激光雷達競爭從整機方案下沉到芯片層面,行業競爭的規則,正在發生深刻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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