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這個時代,“交友需謹慎”這句話幾乎已經被很多人當成了至理名言,因為隨著網絡時代發展,越來越多的所謂友情初始都發生在網上,但知人知面不知心,更別說隔著手機屏幕你能知道對方是什么人嗎?
最近這些年,在網上受騙,被騙感情、被騙錢財的事件屢見不鮮,家住上海的劉女士就遭遇了這一騙局。
今年9月份,劉女士來到上海某派出所報案,直接表明自己被好友黃某詐騙了1300多萬。本以為,這可能只是好友之間的一些經濟糾紛,比如說借錢不還等等。但沒想到,這起案件可沒那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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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劉女士所說,她所謂的“好友”黃某是在去年10月份認識的,當時黃某自稱自己家境條件非常好,明確表示自己就是一個“富二代”,而且她自己還在一些知名的信托公司任職,主要負責的是古董拍賣、奢侈品買賣等高端業務。
聽到黃某的自我介紹,劉女士這邊還真的信以為真,同時也覺得黃某家境這么好,自己值得與其深交一番。
劉女士也說,她當時從微信朋友圈里面看,黃某在和她接觸認識之前,她的朋友圈就是各種奢侈品、豪車的曬照,顯示出黃某的生活條件肯定非常優越。這種視覺的沖擊,直接影響到了劉女士對于一個未過多接觸的陌生人的常規判斷。接下來,兩人便產生了非常多的所謂共同話題,一來二去兩人也就成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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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呢,劉女士聲稱一次偶然的機會,黃某得知劉女士有境外賬戶之后,就開始主動提出,想要通過劉女士的境外賬戶轉一筆8000萬的人民幣款項到國內。當時黃某也承諾,聲稱只要事成之后,公司給予的4%返利手續費,兩人可以平分。劉女士一聽,好家伙,只要借用一下賬戶,就能夠拿到平分下來的160萬,那肯定得爽快答應。
可能,劉女士當時也是先入為主地認為,黃某的家庭條件這么好,那在海外也是有一些人事關系或者生意,因此想要從海外轉一筆款項回國內,似乎也是正常的。而且,黃某家庭條件這么優越,也沒有向她借錢,只是說借用一下賬戶,而且還是轉錢進來的,再加上兩人是“朋友”,這一系列的因素導致劉女士無論怎么樣都沒有往“詐騙”二字方面想。
實際上,相關的詐騙案例在網上一搜一大堆,特別是巨額的詐騙,大多數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無一例外涉及到個人賬戶。實際上到這個時候,劉女士就應該要有警惕心了。因為,如果黃某的家庭條件真這么好,難道她家里人或者說她的朋友圈內,就沒有人有境外賬戶嗎?為什么偏偏還要找到劉女士?而且她們認識還不到一年。
更重要的是,騙子也不會把詐騙二字寫在臉上,更不會一上來就表現出要詐騙你的意思,從而露出馬腳,肯定是逐步實施詐騙計劃,一步一步的去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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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件中的黃某就是如此,當時她只是跟劉女士說想要借用賬戶,并沒有提到劉女士自身任何錢財的事。可沒想到幾個月之后,黃某卻以該筆款項需要提前墊付利潤、律師費、匯率差等理由,要求劉女士向指定賬戶轉賬,每次轉賬的金額都在數千元到十幾萬元不等。前前后后,劉女士還真的向黃某指定的賬戶轉了共計1300多萬元。
好家伙!這不就是非常明顯的詐騙嗎?真不知道劉女士當時是怎么想的,而且是前前后后轉了多達1300多萬,期間劉女士真的就沒有意識到不對勁嗎?要知道這1300多萬是什么概念?什么匯率差、律師費能夠高達1300多萬?
有些網友說:實際上黃某的詐騙手段并不高級,但劉女士卻還偏偏信以為真,而且向黃某賬戶轉賬的那1300多萬元,大多數還都是劉女士向身邊的親朋好友借來的,真不知道劉女士為什么還要相信?
實際上我們是置身事外才看得清楚,如果從黃某和劉女士的聊天上來看,黃某一直都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然后偽裝成一副懂得很多,劉女士只要負責轉錢就可以了,就是想打造一種“很多內在的東西說了你也不懂,你聽我的就行”。所以劉女士當時可能就是被這一招給蒙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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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一直到親朋好友們到劉女士的家里“討債”,要求劉女士還錢。到這個時候,劉女士是還被蒙在鼓里的,還沒有往詐騙那方面想。最終在丈夫的一再追問下,劉女士才將情況說了出來。
按照劉女士的原話,她當時是這樣說:“我自己不想去相信這是一個騙局,家人他們也會告訴我說,你這個一定要去報警了,肯定存在問題的”。所以到這個時候,劉女士才到當地派出所報了警。
因為涉案金額巨大,當地警方馬上成立了專案組開始調查,很快便將黃某抓獲歸案,對其進行刑事拘留。
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在警方接下來的調查中,黃某的真實身份近日也被曝光了出來。
黃某所謂的“富二代”身份,那都是假的。甚至她還是一個無業人員,根本都沒有班上,連固定的資金來源都沒有。而所謂的“富二代”人設,完全是她自己虛構的,各種出入高檔酒店、奢侈品、豪車等等朋友圈的照片,都是她精心進行的自我包裝,而目的就是為了打造富有人設實施詐騙。
然而,在黃某被抓獲歸案的時候,她在劉女士這邊所詐騙的1300多萬,竟然已經全被揮霍一空了。那這下事情可就大了,要知道這些錢可是劉女士向親朋好友借來的,現在即便黃某已經被查到,而且詐騙事實似乎也非常清楚。但接下來呢?即便法院這邊判黃某必須返還這筆錢款,可黃某錢都已經花光了,還是個無業游民,這筆1300多萬又該怎么還回來呢?真不知道劉女士接下來該怎么給間接朋友交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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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里還有一點需要特別提一下,那就是黃某詐騙劉女士錢財后,在這期間,黃某為了繼續獲得劉女士的信任,頻繁包機出國、購買大量的奢侈品、入住豪華酒店等等方式進行繼續自我包裝。更重要的是,期間黃某黃某還和劉女士一起出去旅游消費,而這些花銷全部都是來自劉女士的轉賬。
這就有點復雜了,這筆錢是從劉女士身上詐騙而來,可當中有一部分卻又花在了劉女士自己身上。這1300多萬當中,到底是有多少花在了劉女士身上,好像現在誰也算不出來了,那這部分錢又該怎么算呢?
有網友也說:這1300多萬是和劉女士一塊出去旅游、買奢侈品花出去的,如果拋開法律問題,這像是在幫助劉女士花錢消費。
當然,網友們最關注的一點,還是“雖然人抓到了,但是錢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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