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鞏固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成果,推動作風建設常態長效,強化警示震懾,現將吉安市4起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酒駕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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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縣人民法院一級法官、審判委員會委員、石橋法庭副庭長賀國華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并酒駕問題。2025年5月13日,賀國華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并飲酒,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其酒精含量為36mg/100ml,受到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1500元的行政處罰。2025年10月,賀國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
吉水縣農業農村局干部陳根平接受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宴請并酒駕問題。2024年7月25日,陳根平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并飲酒,酒后駕駛兩輪電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其酒精含量為72mg/100ml,受到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2025年6月,陳根平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3
萬安縣韶口鄉南乾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賴克鳳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并酒駕問題。2025年1月7日,賴克鳳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并飲酒,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其酒精含量為78mg/100ml,受到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1500元的行政處罰。2025年4月,賴克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
安福縣洲湖鎮中洲村支部原副書記康水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并酒駕問題。2025年5月20日,康水生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并飲酒,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其酒精含量為55mg/100ml,受到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1500元的行政處罰。2025年12月,康水生被黨紀立案審查,其他相關問題正在進一步核查中。
以上4起酒駕問題,反映出在正風肅紀反腐的高壓態勢下,仍有一些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對紀律和法律毫無敬畏之心,心存僥幸,以身試紀、以身試法,最終受到黨紀國法的嚴肅懲處,教訓深刻、令人警醒。酒駕醉駕絕非小事小節,背后往往隱藏著“四風”問題,是觸犯法律、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敗壞黨風政風,帶壞社風民風,為黨紀國法所不容,為人民群眾所不齒。全市廣大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要以案為鑒、警鐘長鳴,充分認識酒駕醉駕背后的政治代價、紀法后果和社會危害,帶頭嚴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帶頭抵制特權思想、特權行為,不斷強化紀法意識、規矩意識,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切實維護黨員干部、公職人員的良好形象。
全市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牢固樹立“嚴管就是厚愛”的理念,強化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八小時外”教育管理監督,做到早提醒、早扯袖,抓早抓小,嚴防“小毛病”演變為“大問題”;要始終把整治酒駕醉駕問題作為深化作風建設、鞏固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成果的重要抓手,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整治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行為以及背后的“四風”問題,持續釋放“越往后執紀執法越嚴”的強烈信號。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與公安機關的協作配合,深化落實“即查即移”工作機制,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徹查和誰吃、在哪吃、吃什么、誰買單等重點;要深入推進風腐同查同治,在嚴查酒駕醉駕行為的同時,深挖背后的“四風”與腐敗問題;要加大通報曝光力度,對典型案例點名道姓通報,讓不知止不收斂的付出代價,以常抓不懈、久久為功的韌勁不斷凈化社會風氣,為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作風保障。
(來源:微信公眾號“清風廬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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