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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廈門日報》刊發整版報道,解讀海滄區檢察院工作亮點,全文如下:
在發展坐標中標注法治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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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滄區檢察院
以高質效履職護航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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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出去打工賺錢,沒想到卻被騙了。”提起那場被騙經歷,李師傅仍心有余悸。一個假冒出境勞務中介的詐騙團伙以高薪為誘餌,騙取求職務工者錢財。當務工者發現受騙試圖維權時,這些“中介”早已人去樓空。
受理該案后,海滄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們仔細梳理每一筆資金流向,追查團伙成員的財產線索。12月12日,法院對這起案件作出判決,依法追繳違法所得46.8萬元,發還被害人。這個判決結果讓受害者們看到了希望。案件辦理過程中,檢察官們還加強與公安、商務等部門的溝通,發揮偵查監督和協作配合機制,凝聚合力推動凈化勞務市場環境。
這起詐騙案辦理的不只是172個家庭的損失,也是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信任。這一幕,成為解讀海滄區檢察院2025年履職答卷的生動注腳。
今天,海滄區檢察院檢察長孫文華在海滄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上作工作報告。一年來,海滄區檢察院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把高質效檢察履職嵌入海滄高質量發展的進程之中,在服務發展、守護民生、強化監督的多個維度頻頻發力,推動各項檢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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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滄區檢察院邀請部分企業家人大代表走進海絲中央法務區,共話營商環境。
護航發展大局:
當好“店小二”更當好“守門人”
2025年,海滄區檢察院在開展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執行檢察專項活動中,和區法院相關部門結合實際情況逐案分析,推動執行案件16件,金額達406.7萬元。
優化營商環境,海滄區檢察院的理解是:既要當好服務企業的“店小二”,更要當好市場秩序的“守門人”。這一年,該院辦理企業內部貪腐“蛀蟲”案5件7人,讓蛀蝕企業肌體的“內鬼”無處遁形。
針對異地執法中可能存在的趨利性執法問題,海滄區檢察院與公安機關協同,排查異地協查案件15件。更細致的工作體現在常態化涉企刑事“掛案”清理上,3件長期未決的涉企案件被清理,背后是企業主們懸了多年的心終于落地。
2025年,海滄區檢察院還開展涉營商環境領域行政違法行為監督,督促取消3名涉刑人員違法擔任“董監高”資格。“穩定、可預期,是企業最需要的法治環境。”海滄區檢察院檢察長孫文華表示,檢察機關既要依法懲治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也要通過監督糾偏,讓合法經營的企業少受干擾、輕裝前行。
今年,海滄區檢察院還邀請企業家走進海絲中央法務區現場座談,檢察官們與企業代表面對面,傾聽訴求、解答困惑。一位科技企業負責人提出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當場得到了檢察官的專業回應和后續跟進承諾。這樣的對話,正在成為海滄檢察服務新質生產力的日常。
在協助辦理“加強轄區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類提案時,檢察院提出6條檢察建議,助推4項提案落實,把服務企業的工作做到了實處。
營商環境的優化,離不開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2025年,海滄區檢察院批準逮捕260人、提起公訴560人,堅持“嚴”的震懾。起訴放火、重大責任事故等犯罪100人,保障公共安全;起訴故意傷害、強奸等暴力犯罪66人,保護公民人身權利;起訴“黃賭毒”“盜搶騙”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犯罪266人,守護百姓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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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滄區檢察院組織聽證員、人民監督員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召開公益訴訟案件聽證會。
民生無小事:
追贓挽損700多萬的背后
“一個人住網約房,門鎖卻形同虛設,監控探頭對著房門,感覺很不安全。”市民王女士的遭遇,折射出網約房快速發展背后的安全隱患。
在海滄區嵩嶼、新陽等地,部分網約房經營者忽視了最基本的安全管理。門鎖損壞無人修、入住登記流于形式、消防設施缺失……這些問題不僅讓住客缺乏安全感,還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危及住客人身安全。
海滄區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這一問題后,檢察官們實地走訪排查,逐一摸清安全隱患底數,推動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一年來,督促整改全區網約房等住宿經營場所安全隱患421家次,從門鎖更換到實名登記,從消防設施到監控布點,件件舉措把安全工作落在實處。
檢察機關把好的這道“安全門”,守護的不僅是住客權益,更是這座城市的民生安全底線。聚焦民生福祉,該院辦理涉民生案件899件,追贓挽損700多萬元。
針對公民信息安全與個人隱私保護,檢察院起訴非法銷售竊聽、竊照設備犯罪8人。檢察官們在履職中發現,個別教育項目在資金使用、招投標等環節存在漏洞。通過制發檢察建議,推動教育部門排查了8220個項目,完善了內控機制和招投標管理辦法,強化了教育資金使用監管。
對因案致困的當事人,海滄區檢察院構建了“兩級院聯動+多元幫扶”縱橫雙向救助體系。這一年,他們向多名因案致困當事人發放司法救助金14.5萬元。
在未成年人保護領域,海滄區檢察院堅持挽救與懲治并重,依法起訴未成年人犯罪16人、決定不起訴15人;對符合條件的未成年人落實犯罪記錄封存21人;對“問題少年”精準幫教8人,向“失職家長”發出督促監護令34件;協同健全未成年人罪錯行為分級干預矯治機制,協助公安機關送矯25人。
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海滄區檢察院還探索實踐“檢察服務中心+基層綜治中心”融合履職機制,設置1個檢調工作室、5個檢察監督接待窗口,組建5支隊伍,以固定駐點、輪值響應等方式參與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依托綜治中心資源優勢,開展刑事和解、檢察聽證,就地化解矛盾糾紛20件,辦結率100%。這一做法獲得最高檢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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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憲法日當天,海滄區檢察院干警帶領雙十中學海滄附屬學校師生誦讀憲法。
磨礪監督之劍:
四大檢察協同發力
高質效辦案,是檢察履職的生命線。
2025年,海滄區檢察院持續深化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強化對偵查活動、審判活動和刑罰執行的全流程監督。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等領域,主動發現監督線索,高標準提升辦案質效。
在刑事訴訟監督中,海滄區檢察院提前介入、引導偵查55件,監督立、撤案12件,糾正偵查違法行為48件。對漏捕、漏訴問題,檢察機關依法糾正45人;對遺漏犯罪事實糾正34人;對定性錯誤改變33人。一年中,檢察官們對證據收集和法律適用等提出意見1128條,每一條意見背后,都是對司法公正的守護。
這一年,民事和行政檢察也向“深”突破。一年來,海滄區檢察院依職權主動監督,辦理民事檢察案件34件、行政檢察案件91件。對1件認為確有錯誤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審檢察建議。運用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發現監督線索,辦理民事審判和執行活動監督案件4件。強化對涉民事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監督,制發檢察建議3份,相關做法獲得省檢察院肯定。強化對行政非訴執行活動的全程監督,辦理違法建設查處、市場監管等領域案件5件,制發檢察建議4份,推動生效行政處罰執行到位。推進行刑雙向銜接,既督促行政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防止以罰代刑;又對被不起訴人應受行政處罰的發出檢察意見35份,移送主管機關處理,防止當罰不罰。
檢察機關是守護公共利益和美好生活的堅實盾牌。2025年,海滄區檢察院開展“食藥安全益路行”“檢護海洋 益鷺同行”等16個專項監督,立案辦理公益訴訟27件,涉及國有財產保護、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等10個領域。向行政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7件,所有公益損害問題在訴前得到解決。立案食品藥品安全領域案件9件,督促整治超范圍制售生食類食品、醫療美容機構“無證行醫”等362個安全風險問題。運用“河(湖)長+檢察長”機制,推動馬鑾灣生物多樣性保護、3號排洪渠截污清淤等5項生態修復方案落實到位。
值得一提的是,海滄區檢察院在2025年還首次辦理了一起知識產權領域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填補了該領域的空白。積極探索民事公益訴訟審前和解機制改革,達成審前和解4件,督促當事人在國家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高效修復受損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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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向群眾普及國家安全相關知識。
如今的海滄,正以全面深化改革為根本動力,全力打造功能定位轉型核心區、經濟結構升級先進區、海灣城市建設標桿區。海滄區檢察院用高質效履職詮釋著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海滄實踐,用司法為民書寫著新時代檢察擔當。
“我們要持續聚焦法律監督主責主業和高質效辦案本職本源,努力以更優的檢察實績護航高質量發展。”海滄區檢察院檢察長孫文華表示,2026年,海滄區檢察院將以更高的站位服務大局、更實的舉措為人民司法、更強的監督為法治擔當、更高標準錘煉隊伍,為海滄全力打造功能定位轉型核心區、經濟結構升級先進區、海灣城市建設標桿區作出新的檢察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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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司法責任制形成閉環、長出“牙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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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滄區檢察院堅持以政治建設為統領,以嚴格管理和剛性監督推動司法責任制落地見效。一年來,該院把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全員培訓、專題學習累計近兩百場,扎實落實“第一議題”制度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要求,研究貫徹落實意見36次、請示報告36次,持續提升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
在全面從嚴治黨上,該院明確46項重點任務,依托“滄藍紅”黨建品牌開展特色活動37場。圍繞巡察反饋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并持續跟蹤問效,警示教育常態化、整改落實有力度,為司法公正提供堅實的紀律保障。今年以來,集體與個人獲評市級以上榮譽17次,檢察理論調研成果27篇次獲獎,干事創業氛圍更加濃厚。
圍繞司法責任制的核心——“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海滄區檢察院著力構建業務管理、案件管理、質量管理“三個管理”一體推進體系。該院建立“月度質效分析+季度會商研判”機制,全年會商研判37次,實現對案件辦理的持續動態管理。對各類案件實行“一案一銷號”,問題整改率保持100%。通過“辦案人員自查+部門核查+案管抽查”的“三查”模式開展專項評查87件,真正把質量檢查結果用起來、用到位,推動司法責任制進一步形成閉環、長出“牙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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